涿州市关于2022、2024年度
公租房轮候对象
实物配租工作的通知
广大市民:
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市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当前轮候对象实物配租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实物配租范围
2022年、2024年轮候对象(无需领取申请表)。
二、待分配房源情况
三、分配程序
(一)公开摇号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轮候名单,将申请家庭的信息和待分配房源提交到摇号系统,系统随机摇号确定配租房屋。
(二)配租结果公示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配租结果在市级媒体、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三)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核符合配租条件的,由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签订《涿州市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地点由租赁管理部门另行通知),保障性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为2—5年,按照涿州市发改局《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涿发改价格〔2024〕15号)文件规定收取费用;公示有异议且经复核不符合配租条件的,取消配租资格。
四、相关规定
(一)当保障性住房房源数量小于申请配租家庭数量时,系统随机配租房源,未能实现配租的家庭采取轮候方式等待配租。
(二)进入实物配租范围内的保障对象,因楼层、户型面积等原因拒绝配租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配租的保障对象,5年内不予受理任何住房保障申请。
(三)承租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对象因家庭经济状况、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因素发生变化,应在一个月内主动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信息。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腾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四)摇号完毕将对配租成功的家庭资格进行重点复核。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收入和住房状况,骗取住房保障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并按照《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省政府令〔2011〕第6号)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已骗取住房保障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退回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三万元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自责令退回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同时,将当事人的行为记入公租房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将有关行为抄告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和单位。
(五)为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后期将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加装人脸识别等智能管理系统,配租成功家庭需配合录入相关信息。
五、咨询电话
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4日
来源:涿州新闻
运营:宋华
责任编辑:谢鹏 刘丽鸿
监制:王金玮
你“在看”,就是给我鼓励↓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