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经营单位:
2025年端午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加强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有关事项预警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食品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人,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采购粽子等节令食品时,要仔细查验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加工,确保生产场所卫生整洁,生产设备和工具符合卫生要求。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加工粽子时,要注意控制加工环境温度和时间,避免生熟交叉污染,确保粽子煮熟煮透。
四、强化食品储存和销售管理。食品经营单位要按照食品储存要求,合理存放食品,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冷藏、冷冻食品要按照规定的温度储存,防止食品变质。销售粽子等节令食品时,要做好食品标识标注,如实告知消费者食品的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严禁销售过期、变质的食品,严禁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五、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经营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督促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前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准备。各食品经营单位要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七、加强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将在端午节期间加大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销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如有疑问或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来源:大荔市场监管
☏:微大荔业务电话:19279135596,欢迎致电!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