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 2200 年前的秦朝兵马俑,那可是被誉为 “世界八大奇迹” 之一,妥妥是咱中国文化遗产的一张 “金名片” 啊!兵马俑不仅展现了古代工匠的精湛技艺,更是让咱国人提起就满是文化自豪感的标志。可谁能想到,就在昨天,5 月 30 号那天,这份无比珍贵的文化遗产遭了大殃 —— 有个男的冲进俑坑,把文物给弄坏了。
前几天,全国各地都热热闹闹地过端午节呢,可西安秦兵马俑博物馆里,却有个男的干了件让所有人都气得不行的事儿。
5 月 30 号傍晚的时候,西安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的 3 号坑出意外了。有个 30 岁的男性游客,突然就越过围栏,“哐当” 一下跳进俑坑,还当场推倒了两尊陶俑。
当时场内有好几十号游客呢,全都惊得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发生。有目击者说,那男的推完俑自己就倒地上了。从视频里能看得真真儿的,他先是伸手去摸陶俑,接着猛地用力一推,就听 “轰” 的一声,两个穿着铠甲的武士俑直接摔地上了,把地面都砸破了。
这可不是啥普通装饰品啊,那可是被封存了两千多年的国宝级文物!好多人一辈子就盼着能好好欣赏欣赏这宝贝,结果就这么被他给毁了,想想都心疼得要命。
警察很快就赶到现场,把这人给控制住了。博物馆也赶紧紧急封闭,进行检查。后来官方消息说,这男的有精神疾病。就这一句 “他有病”,可把这事儿的走向给扭转了,大家的心情也从一开始的震惊、愤怒,变成了一种无奈,还有各种争议。
目击者说,那男的看着就有点不对劲,眼神直勾勾的,别人劝他也没反应。然后冷不丁地用力一推,俩铠甲陶俑瞬间倒地,碎成一片一片的,当时现场安静得吓人,就连陶俑破碎的声音都让人觉得心里发毛。有人在现场用中文、英文大声喊让他停下,根本拦不住。
这被破坏的两尊陶俑可是国家二级文物,修复的难度特别大。就算把碎片重新拼起来,原来的颜色、那些细微的地方,还有它们身上承载的历史痕迹,都再也恢复不了了。这沉淀了两千多年的文明,就这么突然被毁掉,真让人痛心疾首。
后来警方发了通知,说这人姓孙,有精神病史。网友们一听,都炸锅了,纷纷说:“就因为有病就能随便破坏国宝啦?”“那照这么说,以后犯啥错都能不负责任啦?”
还有人怀疑他是装的:“他要有病,还能那么利索地翻过栏杆?推完俑那笑容还那么诡异,怎么看都不像是没意识的人干的事儿啊。”
从现场拍的照片能看到,被推翻的是左侧的两个武士塑像。央视新闻报道的时候用了 “翻越” 这个词,这说明孙某可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目的、有动作地越过围墙去推俑,明显是故意的。
大家都知道,文物的价值可不仅仅体现在历史方面,对文化传承也特别重要。从法律角度讲,破坏文物那可是要坐牢的。
5 月 31 号传来消息,孙某已经被控制住了,专家鉴定说他确实有精神疾病。
怎么又是 “精神障碍” 啊?前几天成都有个女子在家门口被人害了,凶手也没说自己有精神病,到现在那案子都没个进展。
这次又有人因为精神问题砸了文物,说实话,大家都有点烦了。大家真正关心的不是他到底有没有病,而是这事儿最后咋解决。难道 “有病” 就真能成为免责的借口啦?
在成都,那女孩被人杀了,凶手说自己有精神病;深圳地铁口摩的司机打人,也说是精神问题。就一句 “他有病”,这事儿就能不管不顾啦?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犯了错就得承担后果,不能一说 “精神病” 就想逃避责任。
现场有游客说,他们亲眼看着那男的跳进俑坑推倒兵马俑,推完之后脸上还带着痛苦的表情。可就孙某破坏文物的时候精神到底正不正常,咱可不能光听一个鉴定结果就下结论,还得深入调查。咱可不能拿 “有病” 当借口,更不能让法律形同虚设。
一般情况下,有围栏和防护网,大家都知道这东西不让碰,更别说跳进去了,游客和兵马俑之间离得老远呢。说实在的,谁敢冒着风险往那坑里跳啊?当时那一幕,把围观的人都惊到了,一个个赶紧掏出手机拍。
可你仔细看那男的一举一动,就知道他可不是一时冲动,明显是有备而来。他先是从中间那层站起来,接着 “嗖” 地一下就跳到更深的地方,整个动作一气呵成,一点都没犹豫。直到这时候,大家才反应过来:坏了,他是要搞破坏啊!有人赶紧大声喊,让他别乱动,可他就跟没听见似的,直接朝着坑里的兵马俑就下手了。
都说精神病患者不用负刑事责任,这是真的吗?其实啊,按照法律规定,要是精神病患者损坏了别人或者公共财产,他的监护人得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基本道理。
要是知道这人有精神病,就该把他送到专业医疗机构好好治疗,别让他到处乱跑。要是把他带回家还由着他随便行动,这不是觉得他不会惹事儿嘛。
要是真出了问题,作为监护人,可不能轻易就把责任推掉,该赔就得赔,不能一句 “他有病” 就拍拍屁股走人。
他这又是杀人,又是纵火,还破坏兵马俑,这些事儿总不能轻飘飘一句 “送医院治疗” 就完了吧?这可不代表他就能不用赔偿!监护人必须得承担责任,一分都不能少!别老拿 “他有病” 当挡箭牌,国家的文物可不是家里的玩具,弄坏了就得负责!
从警方报告看,被推翻的是两座铠甲兵马俑,这可不是小事儿。这批兵马俑那是国宝级的文化遗产,全世界都公认是 “第八大奇迹”。谁要是碰了它们,那可就影响咱们的文化传承了,哪怕是一点点小破坏都不能原谅。
可偏偏这事儿是个精神病患者干的。说实话,这种情况太棘手了。当时他脑子可能都不清楚,自己在干啥估计都不知道。
遇到这种情况,法律有时候还真不好办。你说他有精神病,难道就不把他关起来?可要是不追究责任,大家又觉得难以接受。
一个有精神疾病的人惹出这么大的祸,这责任到底该谁来担?要是监护人也说 “管不了”,那这事儿到底咋处理?社会虽然得照顾人的情况,但也得有个限度。文化遗产可不是谁想毁就能毁的,精神障碍也不能当成遮羞布。
说实话,法律对精神病患者有特殊照顾,这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也是从科学角度评估这人有没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本来是能理解的,也是应该的。但关键是,怎么在这种 “特殊照顾” 和公共安全、别人的权利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呢?这可不是个简单的事儿,一直都是社会上争论不休的焦点。
说到底,孙某动手的那一刻,他到底是清醒的还是糊里糊涂的?他是不是完全没了判断力?符不符合免除刑事责任的条件?这些问题都得让警方好好调查调查,可不能光听一句 “有病” 就这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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