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伯通
汕头这个地方是个特区,但以前发生过一件大事,从此以后开始默默无闻,但里面藏龙卧虎的人仍然不少,开始“闷声发大财”了,现在又开始被全国人民知晓,议论不断,源于“英之园”的事情,这个“英之园”建的确实漂亮,古色古香的潮汕风格的私人庄园,占地面积将近55亩,用的是集体的工业用地,现在被强拆掉了,里面牵扯了腐败和违建,大家都觉得强拆了很可惜,这种红砖绿瓦、雕梁画栋、富丽堂皇的类似于“大观园”的建筑,确实有一种艺术的美,但拆掉,我认为是对的,都要这样效仿起来,土豪劣绅不给老百姓日子过了。
有人可能会疑惑,他建的他的豪华私宅,影响到你什么了,这里面固然有腐败和各种不正规的手段,但是他不建,似乎对你也没有好处。那我来讲讲一些真实的案例,他们做的要比“英之园”的陈老板要聪明的多,我估计陈老板或许还是中国人,有很多“假洋鬼子”,原来是中国人,后来变成外国户口了,照样在中国郊区建豪宅住的,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又是怎么阻挡农村老百姓共同富裕的呢?
有这样一个事,有个老板看中了一个湖,说要投资来养鱼,对于来搞投资的人,村里肯定是欢迎的,居然村里被左右一顿忽悠签了50年的合同,我也不知道这么长的年限有没有法律效应,反正签是这样签的,当年签的早,费用是极少的。然后在湖边盖个别墅住住,也不过分,这不是住宅,渔场总要有办公的地方吧,用办公场所名义建的。一开始大家都相安无事的,老百姓也不闹,老百姓都是出去打工的,也不在乎这个湖在谁手里。
这两年为啥产生纠纷了呢,因为城市的发展拓展到农村边上了,地方政府想把这片农村全拆了,外加这个湖一起,然后搞农村文旅,农民也盼望拆的,但就是拆不成,一开始谈的是对这个老板赔偿2000万,这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了,对于承包费来说,他已经赚翻了无数倍了。为啥他不同意,因为老板的老婆孩子在赌博外面欠了2000多万,不同意这个赔偿。
今年谈到了赔偿老板4000万,他又不同意,为啥呢,他老婆孩子又跑到国外去赌了,估计外欠5000万了,那他怎么搞到这么多钱的呢,就是把这个湖拍成照片,到处说,他有这么大一片资产,都是从各种金融机构贷回来的,那所谓的养鱼的湖,根本就没挣过钱,今年他连鱼苗都不放了,就等着跟政府要赔偿呢,弄得政府和老百姓都难受,至少耽误了这个村子的十年的发展,他就说承包合同没到期,赔偿的金额达不到他的满意,就是不走。现在这个村庄破破烂烂的,比非洲的居住条件还差,老百姓又不敢在宅基地上建房,十年前就测量了各家面积,说要拆掉做旅游区,于是都不建了新房了,住在老宅里了,结果因为这个湖的问题,一拖再拖,你看看,这不就是阻挡了老百姓的共同富裕嘛!
像这种做法好多地方都有,看中一个山头,说要种水果,承包了之后,就在山下建住宅,也是以办公场所名义建的,为啥他们这群有钱人要这样干呢?按照正常老百姓的想法,建了也是白建啊,承包到期了,你这个宅子也不应该归你啊!他们有钱人的心态就是“赌”,赌国家政策的变化,过了几十年之后,国家或许说,哎,建了也就建了,拆了也可惜,你掏一笔地租,这房子就算你个人的吧!
有人可能会反问,这绝对不可能,其实现状恰恰是可能的,有的农村二十多年没有批宅基地了,大家就不盖房了吗?都是先确认有没有碰红线,然后以罚代缴,当然里面还有塞红包的事情,不过这种是农村位置偏的,老百姓确实是盖自己住的房子,不是搞什么几百亩的豪宅,就是占地基很少的普通老百姓的住宅而已,于是大伙儿都睁一眼闭一眼就默认过去了,你要是搞成“英之园”这么大规模,那肯定是要被人举报的,公职人员一定会被捉走的!
“英之园”的陈老板就是搞的太简单粗暴了,他是直接去买的地,我估计这个地基花百万搞到手的,然后就盖私人庄园,这种情况老百姓肯定看不下去,因此从他开始建的第一年,就有村民举报,为什么拖了十几年才最终决定强拆,这里面就是牵涉到腐败问题,现在保护伞倒了,再加上陈老板欠了一屁股债,人只要变穷了,啥招术都使不出来了,于是强拆就变的容易了!
如果他换个方法搞,可能还没办法拆,他不买土地,跟村里讲,说我用这块地做个慈善,盖一个村民娱乐中心,老百姓可以在里面打牌、喝茶啥的,在里面进行的娱乐活动,对于本村村民都是免费的,然后开始建设,顶多搞个两间做个棋牌室,外面随便弄几个健身器材,然后其他屋子归自家人住,这个时候,你要是拆的话,反而就很难办了,时间一长,就变成他家的呢,以前很多乡镇集体企业变成了厂长的,不就是通过政策的变化弄到手的么?现在很多有钱人圈土地建豪宅,哪怕是违建,也敢搞,不就是指望“变天”嘛!
有个网友说,过年的时候去某湖旅游,湖边绝佳位置有一个豪宅,门口挂了个公共博物馆的牌子,我提出进去参观,人家说这是私人住宅,不让进去。这种搞法很多的,我自己就见过几个,有的还是“假洋鬼子”建的呢,要是在民国时期,拖着拖着就成个人的了。你说这群所谓的“乡贤”,回国报效祖国的“资本家”,政府对他们予以厚望,指望他们造福乡民呢,他们就跟你玩持久战,还希望“变天”呢,为啥有些富豪“恨国”,你不“变天”,他没办法奴役老百姓啊!
城市里以前也有土地兼并,就是炒房团,那些手里几十套的房子的人,不过在城市里搞,商业化的嘛,都是合法的,只是有点坑害接盘的人或打工租房的人,不过现在的租售比不是很理想,有些老板也是非常难受。但农村的土地兼并和城市的不同,城市都是向高空发展的,而农村的土地,是占一块就少一块,不但侵犯其他村民的利益,以后国家对农村有整体开发的想法,都没有办法实施,就像承包湖的老板那样,你不赔他一个亿,他不走啊!
英之园虽然建的好,审美也到位,但我觉得强拆了不可惜,必须一刀切,不一刀切,只要有一点缝,就有人要钻漏洞,要彻底杜绝有钱人“以拖待变”的想法,这些人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先是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接着就会不把人民放在眼里,让人们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如果在中国,变成了有钱人就可以为所欲为的话,那普通人一定会陷入绝望之地!
另外变相地搞的也很多,以投资的名义,在湖边搞的,在山边搞的,江浙这边工业园区里建的,办公,度假,会所一体,都是古风,也非常豪华。这个搞法不能说不对,土地性质没有变,做这个跟工厂办公楼没啥区别,怕就怕的是三步走,比如集体用地变成工业用地,再变成商业用地,这样一搞,即使他不住了,他转手一卖,就能挣个几千万。
如果汕头这地方,或者延伸到整个福建,甚至整个中国,若是秉持着“有钱人能通杀一切”的话,这地方就别想发展了,搞什么东方犹太人群体,这只会把整个社会拖下水,我们一定要高度地讲政治,对于违法的,侵害人民利益的,要深究到底,绝不姑息!
明人不说暗话,
支持的点个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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