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老板、股东将公司盈利转入个人账户,即“公转私”操作,往往会面临20%的分红个税负担。这一税负对于老板和股东而言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何合理合法地降低这一税负,成为众多企业老板和股东关注的焦点。
企业在完成一个经营周期,扣除各项成本、缴纳企业所得税后,若有盈利并决定向老板、股东分红,就会触发 20% 的分红个税。对于规模较大、盈利较好的企业,这笔税负支出不容小觑。
例如一家年利润 500 万元的企业,缴纳 25% 的企业所得税后,剩余 375 万元利润。当这 375 万元利润向股东分红时,还需缴纳 75 万元的分红个税,股东最终到手仅 300 万元,综合税负率高达 40%。
高额的分红个税不仅减少了股东实际可支配收入,还可能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和再投资能力。那么,老板、股东该如何合理合规的降低分红个税的税负压力呢?
注册个体户,没有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分红个税,主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经营所得即可完税。入驻到税收园区,个体户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核定个税0.6%,综合税负2.8%完税,年开票额450万左右。
有限公司也可以享受核定政策,增值税是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正常缴纳的,核定企业所得税0.3%-0.5%,不需要缴纳20%的分红个税。
通过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完税后,老板、股东可以直接将利润提现,有效的解决了20%分红个税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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