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为一起备受关注的"病假追星"劳动纠纷案画上句号。员工周某在82天病假期间观看林俊杰演唱会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维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该案不仅引发公众对员工在职期间诚信问题的讨论,更揭示了劳动者不当行为与企业合规管理的边界问题。
一、案情回顾:病假单背后的"追星之旅"
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期间,某公司员工周某以"腰椎间盘突出需卧床"为由,累计提交11张三甲医院病假单,休假82天。然而公司调查发现,其在此期间多次乘高铁跨省活动,更在2024年3月17日现身林俊杰杭州演唱会现场。经核查,周某实际病情仅为轻度腰椎间盘突出,与其声称的"卧床不起"状态严重不符。
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的三次面谈中,周某坚称"全天卧床无法出行",直至公司出示高铁出行记录等证据。2024年4月2日,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及内部制度,以"虚假病假构成旷工"为由解除合同。法院终审判决特别指出:"劳动者利用医疗机构管理漏洞获取病假条的行为,既违背诚信原则,又构成对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的实质性侵害。"
二、司法实践中的六类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一)违反基本行为规范
损害企业声誉的言论
在(2013)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426号案中,员工因向客户发表侮辱性言论导致企业商誉受损,法院认定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重复的违纪行为
(2014)东中法民五终字第110号案确立的"三次通告规则"具有普遍参考价值。案中员工邓某因多次上班睡觉被解雇,法院强调:"用人单位对重复违纪行为应留存书面警示记录。"
特定场所违规行为
如(2013)永中法民一终字第187号案所示,在禁烟区吸烟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可能直接构成违反日常规范。特别是化工、电子等行业,此类行为往往被认定为"可立即解除"的严重情形。
(二)不服从合理调岗
生产经营需要的调整
(2014)中法民六终字第463号案明确:企业因环保政策关停车间后的调岗属于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但需注意《劳动合同法》第40条要求的"协商一致"原则,2024年江苏高院新规建议"调整幅度不超过原岗位30%"。
变相惩罚性调岗
(2013)浙台民终字第645号案揭示:薪资降低20%以上或工作环境显著恶化的调岗可能被认定为违法。企业应保留岗位价值评估报告等证据链。
(三)涉嫌违法犯罪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创造利润,同时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二者之间属于等价交换的关系。但当劳动者出现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甚至行为构成犯罪时,其自由必然受到限制,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当然会受到的影响。
(四)考勤制度违规
考勤制度包括考勤方式、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请病假等事项。单位考勤制度是用人单位为维护正常的企业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提升企业的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制度。
(五)违反诚信义务
本案涉及的虚假病假即属此类。其他典型情形包括:
简历造假:学历、工作经历等核心信息虚假((2022)京02民终5678号)
费用欺诈:虚开发票报销((2014)浙杭民终字第228号)
(六)双重劳动关系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着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用人单位不愿意劳动者向其他用人单位透露商业秘密或者情报,想要劳动者一心一意的为单位工作,与劳动者签订禁止兼职、泄露商业秘密的条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虽然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并不等于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劳动者依然有权依据个人的兴趣爱好、社会交往或者谋利动机去从事一些个人事务, 但要以不损害用人单位利益、效益,不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
"病假追星"劳动纠纷一案启示在于:劳动者的诚信义务不仅体现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更延伸至休假管理等各个环节。企业在行使用工管理权时,既要维护合法权益,也需遵循比例原则,避免陷入"过度惩戒"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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