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法院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号召,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目标,持续优化司法服务,多管齐下,聚焦强化绿植司法守护、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宣传赋能提质增效,助力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迈向新高度,为辖区绿色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本职强化绿植司法守护
一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专设环境资源审判庭,选拔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法官组成审判团队,集中审理环境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等环境资源案件。自成立以来,通过专业化审判,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绿植资源相关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审理,筑牢司法屏障。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明确打击重点,加大对非法开采、盗伐滥伐、非法捕捞、毁林毁草、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从严惩处,并注重生态修复判决。近三年以来环资案件刑事审结达50余件,有力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的嚣张气焰。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6件,让违法者在接受刑事处罚的同时,承担起修复生态的民事责任。另有35件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明确了破坏者需对生态损害进行赔偿。2024年以来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惩处的人数多达52人,判处缴纳赔偿金额(含生态修复金)80.212335万元。
二、多方联动凝聚生态保护合力
一是协手共建“纽扣法庭”。携手江安县法院、长宁县法院、兴文县法院,以“纽扣”结对的形式,建立跨区域环资审判司法协助和联调联动新模式,签订《关于共建淯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并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共同执行恢复性司法修复、共同开展法治宣传、巡回审判、庭审观摩、组织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协同办理案件,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二是常态化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珙泉镇人民政府于珙泉镇鱼竹村洛浦河畔、孝儿镇南广河、罗镇盐关码头等地开展“全国放鱼日”司法性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累计投放18万余尾草鱼、鲤鱼、白鲢等鱼苗,为相关流域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对改善县域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具有重要意义。
三、与时俱进宣传赋能提质增效
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植树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进社区、进村居、进校园”活动,通过设置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引导群众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践行低碳生活、绿色消费等生活理念。据统计,2024年以来共向群众发放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二是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发布涉绿植资源保护及特定环保节日宣传内容,通过制作生动有趣的图文信息等形式,吸引广大网民关注,扩大司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发布盗伐林木、毁绿建坟等典型案例,强化公众生态法治意识。2024年以来珙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环境资源相关普法信息80余条,累计阅读量已达10000余次。
四、主动作为调解筑牢生态屏障
以珙县华洁危险废物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在珙县华洁危险废物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调解案中,珙县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助力降碳减污。本案涉及危险废物处置费用争议,法院在调解过程中,不仅化解企业矛盾,更着眼长远,引导各方优化危险废物运输与处置流程。通过释法明理,推动企业达成协议,保障危险废物规范运输、高效处置,避免因纠纷导致废物堆积造成环境污染风险,以司法之力护航企业绿色发展,为危险废物妥善处置、减少碳排放和环境污染提供有力保障,实现司法服务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一直以来,珙县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依法严惩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教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污染防治,为加快建设绿色转型和美幸福珙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下一步,珙县法院将继续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引导干警和群众保护身边的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为共同营造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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