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湖北省发生了一起震惊当地的案件,一名男子因被指控“杀妻”而遭到了死刑的判决。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11年后的2005年4月13日,这起案件出现了戏剧性的反转。
那一天,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的门前人头攒动,气氛紧张而凝重。
来自全国各地的120多家传媒机构的200余名记者,挤满了这条宽度不过20米的街道。
他们目光聚焦,焦急地等待着一位“杀人犯”的出现,渴望揭开这起扑朔迷离案件的真相。
随着时间的推移,39岁的佘祥林缓缓步出法院的大门。
他那疲惫而沧桑的脸庞上,写满了岁月的痕迹。
早已在外等候多时的老父亲见状,立刻冲上前去,与儿子紧紧相拥在一起。
这位本该是家中的顶梁柱,在历经了长达11年的冤狱生涯后。
此刻竟哭得像个无助的孩子,泪水湿透了衣襟。
回想起11年前的那个夏天,佘祥林因被错误地指控为“杀害”妻子而锒铛入狱。
那段黑暗的日子里,他无数次地呼喊冤屈,却始终未能得到公正的裁决。
然而,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经过多方的努力和调查,法院终于决定重新开庭审理此案。
那么,11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才会导致佘祥林被无端指控?
在那个信息闭塞、技术落后的年代,又是什么原因让这起案件变得如此错综复杂?
而如今,法院又为何会宣判他无罪,还他清白之身?
这一切的一切,都仿佛是一团迷雾,笼罩在每个人的心头,亟待被揭开。
被冤杀害妻子被判入狱
1994年4月11日清晨,湖北省京山县吕冲村的宁静被打破。
村民程爱平早早起床,满怀爱意地送孩子踏上了求学的路途。
在回家的路上,程爱平不经意间走到了村子附近的一个堰塘边。
晨光微露,她远远望见水面上似乎漂浮着一团不明物体。
起初,她误以为那是一堆被随意丢弃的垃圾。
心中不禁生出几分,对环境保护的担忧与不满。
她一边嘟囔着抱怨那些缺乏公德心的人,一边加快脚步,打算上前一探究竟。
然而,当她走近细看时,眼前的景象却让她瞬间惊恐万分,失声尖叫:“死人啦!”
警笛声随即划破山村的宁静,一辆辆警车呼啸而至,将整个小山村团团围住。
村外堰塘发现女尸的消息,迅速在村民之间传播开来。
家家户户都陷入了议论与猜测之中,大家都在试图拼凑出死者可能的身份。
有人隐约记得,失踪的村民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与这具女尸的体型颇为相似。
回想起1月份的那个寒冷冬日,张在玉突然失踪。
起初佘祥林并未过于焦急,因为妻子患有精神疾病。
离家出走对她来说并非罕见之事,且以往总能很快找回。
然而,当全家人连续搜寻了两天仍不见她的踪影时,才真正感到了事态的严重。
张在玉的表姐在1月22日,心急如焚地向派出所报了案。
但遗憾的是直到此时,张在玉依旧音讯全无。
京山县派出所的民警们在接到报案后,迅速联想到了这起失踪案。
他们迅速通知了张在玉的父母和哥哥,前来辨认死者身份。
尽管女尸的面部,已经因长时间的浸泡而变得腐烂不堪,无法辨认其容貌。
但她的身高、体型以及所穿的毛衣款式,都与失踪的张在玉惊人地相似。
更令人心惊的是,张在玉的母亲悲痛地指出。
女儿肚皮上有一道因剖腹产留下的疤痕,而眼前的这具女尸身上竟然也有同样的痕迹。
老人瞬间瘫软在地,确认死者正是自己心爱的女儿张在玉。
然而,张在玉的哥哥张在生却心存疑虑。
他向派出所提出进行DNA鉴定的请求,以期得到更为确凿的证据。
但遗憾的是,由于当时条件有限,派出所表示缺乏办案经费。
如果坚持进行鉴定,张家需要承担高达2万元的费用。
“做什么做!”张家母亲泪流满面地哭诉道。
“这世界上难道还有父母会认不出自己的孩子吗?这就是我的女儿!”
在悲痛与混乱之中,张家母亲还向警方透露了一个重要线索:
女儿与女婿佘祥林近期感情不和,甚至听说佘祥林在外有了相好。
即便不是佘祥林亲手所为,他也必然与这起悲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1994年4月11日的晚上,京山县公安局的刑警大队找到了佘祥林,并将他带至一家宾馆内。
时任刑警大队大队长的卢定成一进门便神色凝重地告知他:
“你的妻子已经找到,但遗憾的是,她属于他杀。因此,你需要接受我们的审查。”
佘祥林听闻妻子被找到却已离世的消息时,仿佛遭遇了晴天霹雳。
他还未从失去妻子的巨大悲痛中缓过神来,便又陷入了即将接受审查的惊恐之中。
“我老婆没了,为什么查我?”
佘祥林满脸困惑与无助地辩解道:“不关我的事啊。”
卢定成却冷笑一声,反驳道:“你丈母娘都已经说了,你与张在玉感情不和,你有重大作案嫌疑。”
言罢,他便命令手下将佘祥林控制起来,带回了公安局进行深入调查。
“佘祥林因涉嫌杀害妻子被抓走”的消息,迅速在村落中炸开了锅。
佘家人坚信佘祥林,不可能做出如此残忍之事。
他们多次要求查看死者遗体以证清白,却遭到了警方的拒绝。
佘家人向公安局提出异议,质疑死者身份认定的准确性。
但得到的回答却是:这一切由政府说了算,不容置疑。
佘祥林也多次向侦查员提出,亲眼看看死者的请求。
以确认死者是否真的是他的妻子张在玉,然而这一合理要求同样遭到了无情的拒绝。
在1998年的一份申诉材料中,他无奈地写道:
“直到今天,我依然不知道死者究竟是不是我的妻子张在玉。”
不堪回首的往事
在接受严苛审讯的过程中,佘祥林始终坚定不移地声称自己是无辜的。
对于张在玉的死,他坚称自己一无所知。
然而,公安局依据手头现有的证据,武断地将佘祥林视为凶手。
认为只需再获取一份他的“口供”,便能轻易将其定罪。
于是,他们启动了新一轮更为严厉的“审讯”。
从4月11日持续到4月22日,这漫长的11天“审讯”对佘祥林而言,无疑是身心双重煎熬。
终于,在这无尽的折磨之后,佘祥林无奈地“交代”了所谓的“作案经过”。
在佘祥林的申诉资料中,他详尽地透露了审讯过程中的一些骇人听闻的细节:
“那10天11夜的痛楚,绝非一般人所能承受。我的鼻子被无数次打破,他们甚至残忍地将我的头按进浴缸,我因无力挣扎,多次呛水,几乎窒息……”
佘祥林,一个平凡的普通人,又如何能承受得住这般惨无人道的毒打?
起初,他咬紧牙关,誓死捍卫自己的清白。
但无情的拳头如同暴雨般倾泻而下,击碎了他的意志,也践踏了他的尊严。
审讯人员的话语,如同梦魇般回荡在佘祥林的耳边:
“你把尸体埋在土里,我们能挖地三尺;你把尸体沉在水里,我们能把水抽干!你懂吗?把水抽干!”
从指导员那异常突出的语气,以及关于水库的特定询问中。
佘祥林悲哀地意识到,他们已认定他在关桥水库杀人沉尸的经过。
在审讯人员持续不断的毒打、体罚以及诱导之下,佘祥林终于崩溃了。
为了逃离这无尽的酷刑,他“承认”了所有莫须有的罪名,甚至编造出了一个荒诞不经的杀人过程。
最终,佘祥林给出了四个截然不同的作案版本。
警方轻易地否定了前三种说法,认为它们或是虚假口供,或是与证人证言不符。
直到第四种供述,才被警方“认定”为“符合案件客观事实”:
在1994年1月20日晚10时左右,佘祥林将精神失常的妻子从床上拽起,囚禁在一处瓜棚内。
次日凌晨2点30分,他将6岁的女儿送到父母房间,谎称妻子出走。
然后携带手电筒、麻绳和张在玉的毛裤,骑着自行车来到瓜棚,为妻子换上一身新衣。
随后,他将妻子带到吕冲村九组的一处池塘边。
趁其不备用石头猛击其头部和面部,直至其失去知觉。
接着,他将妻子拖到堰塘的东北角,用麻绳将装有四块石头的蛇皮袋,绑在其身上沉入水中。
次日下午,他将妻子换下的衣物全部在家中灶台烧毁。
对于佘祥林前后矛盾、版本众多的供词,京山县公安局竟给出了一个荒谬的解释:
佘祥林曾在派出所担任治安员,具备一定的反侦察和反审讯能力。
因此,他的供述是试探性的、挤牙膏式的,所以才会有多种不同的说法。
这简直是颠倒黑白!
明明是警方的诱供和屈打成招,却被他们轻描淡写地归咎于佘祥林自己的问题。
这种行为,无疑是对百姓生命的极端漠视和践踏!
而在后续的指认现场环节,警方的举动更是令人发指,令人难以置信。
照着“地图”指认现场
1994年4月21日深夜,佘祥林在警方的押解下,踏上了前往所谓“犯罪现场”的路途。
这是整个案件审查流程中,极为关键的一环。
在启程前,一位细心的侦查员已为他精心绘制了一幅详尽的“行走线路图”。
细致标注了每一处左转与右转的节点,以及行走的大致时长。
然而,当车队抵达关桥并停下时,佘祥林的双腿因遭受严酷的刑讯逼供而高度浮肿。
几乎无法支撑他的身体行走,他陷入了半昏迷的状态。
无奈之下,两名刑警只得架起他,艰难地扶他下车。
尽管事先已反复研究过线路图,但对于从未踏足此地的佘祥林而言,那些复杂的路径仍旧如同迷宫一般难以分辨。
他两次迷失了方向,最终一名刑警索性将一个手电筒塞到他手中。
并不断叮嘱他,在返程时务必留意左侧的路口。
在佘祥林的申诉材料中,他如此描述那段不堪回首的经历:
“当我彻底迷失在茫茫夜色中时,天空竟下起了雨。刑警队的曾忠和雁门口镇派出所的一名民警直接架起我,朝山上的方向走去。在我前方大约五十米处,还有两个人在带路,其中一个是何泽亮,另一个人的名字我却已经记不清了。”
一行人踉跄着来到了,发现死者尸体的堰塘边。
刑警们示意佘祥林指出所谓的杀人现场,以便拍照取证。
在极度迷茫和恐惧中,他胡乱地指了指一个方向。
然而,拍出的照片却让刑警们大失所望。
于是他们干脆抬起他的胳膊,强行指向池塘的方向,重新拍摄了一张。
在整个过程中,佘祥林仿佛一个失去灵魂的木偶,被刑警们完全操控着。
按照他们预先设定好的剧本去“表演”,被迫承认了自己从未犯下的罪行。
然而,在京山县公安局的案卷中,这次虚假的指认现场却被描绘得截然不同。
案卷声称,佘祥林带领着刑警们翻越了两个山顶。
行走了整整11公里,才找到了案发现场。
当时天空还飘着细雨,但佘祥林却奇迹般地找到了路。
案卷中还附上了一份行走路线图,以此作为佘祥林作案真实可信的铁证。
此外,案卷中还记录了佘祥林多次交代自己,使用石头猛击张在玉的头部。
然而,令人费分院以佘祥林犯故意杀人罪为由,正式对他提起了公诉。
同年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佘祥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面对这一不公的判决,佘祥林毅然提出了上诉。
那么,当案件摆脱了京山县公安局的掌控,转由湖北省高级法院受理时,是否会迎来一丝转机呢?
省高院的质疑
在仔细审阅了案卷与相关材料之后,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迅速捕捉到了案件中的几处疑点。
其中一个核心疑问,聚焦于凶器的去向。
既然关键的凶器是一块石头,至今尚未找到,且在案发现场的指认过程中也未见其踪迹。
那么,将凶器定性为石头的依据何在?
这一逻辑上的断层,无疑令人心生疑惑。
然而,京山县公安局随后给出的一番“解释”。
虽然略显牵强,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质疑的尖锐程度。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疑点,则与提取蛇皮袋时的笔录时间紧密相关。
据省高院细致审查的资料显示,4月17日这一天,警方依据被告人佘祥林的供述,在沉尸的地点成功提取到了一个蛇皮袋。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佘祥林亲口承认自己使用蛇皮袋装载四块石头进行沉尸的供述,却是在4月20日才被记录下来。
这一时间上的明显矛盾,使得省高院的法官们不得不怀疑。
实际情况与提取笔录中所记载的内容,是否真正吻合。
基于这一系列的疑点,省高院审慎地得出结论:
“这一证据的证明力,确实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
正当这一系列的疑问萦绕在法官们的心头时,一份意外出现的“良心证明”如同一道曙光,间接地印证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断。
这份证明的出现,无疑为案件的审理增添了新的线索与思考的角度。
良心的证明
自从心爱的儿子不幸被逮捕之后,杨五香这位坚强的母亲便陷入了无尽的忧虑与失眠之中。
因为她的儿子佘祥林,始终坚称自己没有犯下那桩可怕的罪行。
而作为母亲,她深信不疑。
每一天,杨五香都怀揣着对儿子的坚定信念,四处奔波。
只为能够找到一丝线索,救出无辜的佘祥林。
时间回溯到1994年12月下旬,那时的杨五香正心急如焚地在各个角落,张贴儿媳张在玉的寻人启事。
就在她几乎要绝望之际,一个中年妇女的出现带来了转机。
这位名叫聂麦清的42岁中年妇女,来自离佘祥林所居住的何场村不远的姚岭村。
她手持寻人启事,找到了正在张贴的杨五香。
“我见过她。”聂麦清一见到杨五香便急切地说道:“她曾经来过我们村!”
原来,在10月20日的那一天,姚岭村意外地迎来了一位蓬头垢面、皮肤黝黑、身形小巧的疯女人。
从她那蜡黄的脸色和脏兮兮的衣服不难判断,她在外流浪已有一段时间。
聂麦清和几位善良的妇女心生怜悯,端来了稀饭给她充饥,并试图询问她的身世。
疯女人似乎有些神志不清,但她仍努力用土块在地上写着自己的姓氏。
并提到了雁门口镇、一个6岁的女儿以及迷路到妹妹家的经历。
聂麦清听后,当即决定帮助这位可怜的女人,打算送她回家。
然而,第二天上午,这位疯女人却趁她和丈夫外出干活时逃走了,从此杳无音讯。
直到这天,聂麦清来附近的村子走亲戚时。
无意间看到了寻人启事上的张在玉照片,她顿时觉得十分眼熟。
仔细回想后,她确信自己见过的那位疯女人就是张在玉!
于是,她立刻找到了杨五香,将这一重要信息告知了她。
听完聂麦清的叙述后,杨五香泪如雨下。
自从儿子被抓后,佘家人便一直生活在别人的指指点点中。
尽管她始终坚信儿子的清白,并迫切想要找到儿媳为儿子作证,但一直杳无音信。
聂麦清的话无疑给她带来了希望,她紧紧地抓着对方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得知杨五香的遭遇后,正直热心的聂麦清也深感同情。
她决定伸出援手,帮助这位苦命的女人。
回家后,她口述了一份“关于张在玉来我村的经过”的证明,并由二儿子倪红彪执笔写下。
当杨五香拿到这份来之不易的证明时,她激动得双手颤抖,连夜将其送到了京山县公安局。
然而,办案民警却以证明没有落款和盖章为由,对其不屑一顾。
杨五香无奈之下,再次找到了聂麦清。
两人徒步走到村治保主任办公处,希望盖一个村委会的章。
但遗憾的是,主任恰好出差,要半个月后才能回来。
聂麦清不愿放弃,她回家动员丈夫倪乐平——姚岭村党支部副书记来写这份证明。
在妻子和见过那位疯女人的村民们的央求下,倪乐平终于写下了一份盖有姚岭村党支部章的证明。
杨五香对聂麦清一家感激涕零,只是拉着她的手泣不成声。
聂麦清拍拍她的肩膀,让她赶紧把证明送上去。
这一次,杨五香选择了相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她和大儿子佘锁林一起带着证明来到了武汉,并将其递交给了法院。
拿到证明后,本就对此次案件充满疑问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们。
在顶着张在玉娘家人上访的巨大压力下,于1995年1月10日作出了刑事裁定。
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佘祥林因此暂时得以死里逃生,而这份证明也被人们称为“良心证明”。
然而,这份证明虽然救了别人的命,却差点要了聂麦清自己的命。
案件被发回重审后,京山县公安局的个别办案人员对聂麦清一家怀恨在心。
1995年5月,他们以聂麦清及其丈夫作伪证为由将其带走。
在公安局里,办案人员企图让聂麦清承认自己作了伪证。
但正直的她始终坚守良心,不愿屈服。
于是,她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每天只有一碗稀饭和一根萝卜充饥,饿得走不动路还得干活。
饿得受不了的她只能偷偷捡别人扔掉的发霉饼干充饥。
幸运的是,她当兵的大儿子回乡探亲后得知了母亲的遭遇,以现役军人的身份与有关部门交涉。
经过几番周折,他终于将母亲接了出来。
7月12日,被关押了两个多月的聂麦清,在别人的搀扶下走出了公安局的大门。
曾经那个神采奕奕、走路带风的健康农妇此刻已变得两鬓斑白、神情憔悴。
在医院治疗期间,她还被检查出了心脏问题。
从此无法再干农活,每个月还需要支付200多元的药费。
她的丈夫也因此,被迫辞去了党支部副书记的职务。
家里的猪被饿死、鸡也跑丢了,还欠下了许多外债。
但夫妻俩从未后悔过自己的决定。
聂麦清更是坚定地表示:“如果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仍然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
艰难的申诉之路
在案件被发回重审的关键节点,即1995年5月15日,原荆州地区检察分院作出了将该案退回以进行更为详尽的补充侦查的决定。
然而,无论侦查人员如何努力,试图从无中生出有来。
毕竟没做过的事情,又怎能凭空捏造出确凿的证据呢?
正因如此,这起案件不幸地陷入了一个无解的循环之中:
侦查、上诉、因证据不足而再次侦查,如此往复,似乎永无尽头。
与此同时,关于佘祥林所谓“杀妻案”的报道如潮水般涌来,铺天盖地,占据了各大媒体的头条。
不明真相的民众,被这些报道所误导,对佘祥林这个所谓的“狠心杀妻犯”充满了愤怒与痛恨。
要求对他施以严惩的呼声日益高涨,几乎要将整个舆论场淹没。
在这样的背景下,荆门市政法委、荆门市中院、荆门市检察院,以及京山县政法委、京山县法院和京山县检察院的负责人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他们被迫召开了一次紧急协调会议,但会议的主旨并非为了还佘祥林一个清白。
而是为了寻找一个能够平息民愤、同时又能让各方都能接受的“折中”方案。
经过一番商议,他们竟然决定对佘祥林故意杀人一案进行降格处理,由京山县检察院向京山县法院提起公诉。
这一决定看似荒谬,却隐藏着更为险恶的用心。
时间推进到1998年3月31日,京山县检察院正式向京山县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佘祥林犯有故意杀人罪。
同年6月15日,佘祥林被无情地判处了有期徒刑15年,并被剥夺政治权利5年。
面对这不公的判决,佘祥林再次选择了上诉。
但这一次,他的案件却被移交到了最初判处他死刑的荆门市中院。
1998年9月22日,荆门市中级法院无情地驳回了佘祥林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案件继续由荆门市中级法院审理。
那么当佘祥林提起上诉时,案件本应被移交到上一级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审。
但正是由于之前对案件的降格处理,使得佘祥林的上诉之路被硬生生地“截断”。
案件只能在京山县法院与荆门市中级法院之间打转。
最终,在这场充满不公与偏见的司法闹剧中,佘祥林无奈地接受了15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他的冤屈与抗争,似乎都被这无情的法律机器所吞噬。
“死而复生”的妻子
自佘祥林身陷囹圄的那一刻起,佘家便踏上了一条漫长而艰辛的救赎之路。
家道由此中落,几乎支离破碎。
佘祥林的母亲杨五香,为了儿子的清白,不顾年迈体衰,一次次踏上上诉与申诉的征途。
然而,她的执着并未换来公正的回应。
反而因此身陷囹圄,在看守所中度过了长达九个月的非人折磨。
当她终于重获自由时,已是耳聋眼瞎,步履蹒跚,需人搀扶方能行走。
在疾病的折磨下,她又苦苦支撑了三个月,最终含恨离世。
父亲佘树生同样,未曾放弃对儿子的救赎。
他骑着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一趟趟地穿梭在京山县的人大、法院、检察院之间。
但凡有一丝希望的地方,他都未曾错过。
然而,回应他的只有冷漠与沉默。
在京山县公安局,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甚至冷漠地说:
“你老婆死了,与我们有何相干?”
在县法院,佘树生更是饱受冷眼与驱赶,连坐一坐的资格都被剥夺。
大哥佘锁林同样为了弟弟的冤屈四处奔走,却因此身陷囹圄四十一天。
获释后,他不仅失去了职务,连预备党员的身份也被剥夺。
而佘祥林的女儿佘华荣,一个本应拥有美好未来的少女,也因家庭的变故而被迫辍学。
她曾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镇里的学杂费减免。
但如今,作为“杀人犯”的女儿,这一待遇被无情剥夺。
家庭经济的拮据让她不得不选择放弃学业,远赴深圳打工谋生。
这个曾经温馨和睦的家庭,如今已支离破碎,令人扼腕叹息。
然而,就在佘祥林在监狱中绝望度日时。
一个惊人的消息传来:他的妻子张在玉竟然回来了!
2005年3月28日,何场村因这一消息而沸腾。
原来,张在玉流落至山东枣庄,被当地村民搭救并成家生子。
她的归来,让京山县公安局和法院不得不重新审视这起案件。
经过DNA鉴定,确认当初发现的女尸并非张在玉本人。
荆门市委对此案高度重视,责令有关部门立即纠错。
2005年4月13日上午9点,京山县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并宣判佘祥林无罪。
最终,佘祥林及其家人因这起冤案累计获得国家赔偿约70万元。
加上之前雁门口镇政府发放的20万元生活困难补助款,共计约90万元。
而当初因写下“良心证明”而遭受迫害的聂麦清,也获得了2.5万元的国家赔偿。
佘祥林的个人不幸为整个司法界、法学界敲响了警钟。
它引发了人们对我国,现行刑事司法体制的深刻反思与检讨。
人们开始审视冤案形成的根源,吸取教训,并呼吁尽快健全预防冤案的机制。
制定纠正平反冤案的各种措施,以期将冤错率降至最低。
如今,佘祥林已带着女儿离开了那个伤心之地,开始了新的生活。
他们做起了一些小生意,日子虽然平淡,却充满了幸福与安宁。
在接受采访时,佘祥林表示自己并不仇恨社会:
“我相信社会有自净能力,会慢慢变好。虽然过程中会有人付出代价,但这是我们成长的必经之路。”
他强调自己的生活和正常人没有区别,也不想再被外界过多关注:
“就让过去的一切随风而逝吧,不要让别人再想起世界上还有我,把我忘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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