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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民航局发布了《宣讲材料 |基于性能导航(PBN)运行和批准指南》。据了解,今年4月,民航局颁布了咨询通告《基于性能导航(PBN)运行 和批准指南》(民航规〔2025〕11 号,AC-91-FS-001R2),适用 于CCAR-91 部、121 部、135 部、136 部的航空运营人在我国空域以及由我国管理的近海及洋区空域内实施的基于性能导航(简称“PBN”) 运行,还可以为我国航空运营人在ICAO任何国家的空域内实施 PBN运行做好准备。
本通告涉及的PBN 运行种类包括:(1)RNAV 1/2;(2)RNAV 5;(3)RNAV 10;(4)RNP 1; (5)RNP 2;(6)RNP 4;(7)A-RNP; (8-9)RNP APCH(两 类);(10)RNP 0.3(直升机);(11)在传统航路和程序上使用 RNAV 系统。另外,还包含附录A中的RF附加功能审批,一共12类审批项。 本通告不适用于实施要求授权的所需导航性能(RNP AR)。
下面然我们一起来学习下:
来源:民航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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