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据中国人民银行石河子市分行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因在业务运营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以31.5万元的罚款。此次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的严格要求和坚决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决心。
经查,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主要违规行为包括: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扰乱支付结算市场秩序;违反征信管理规定,损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给金融安全带来潜在风险。这些违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也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不仅对机构进行了处罚,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时任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金马片区支行副行长的徐某,因对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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