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不管是对自己还是身边的孩子,一定要谨言慎行,遵守相关规则,否则有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或者风险!
据《河南民生频道大参考》5月13日报道,2022年9月11日,2岁幼儿黄某某在自家楼下吃香蕉时掉落一小段香蕉皮,监护人未清理,
19分钟后,73岁老人李某某踩到香蕉皮,造成左股骨颈骨折,送医治疗花费31000多元,伤情鉴定为九级伤残。
老人家属认为小孩监护人、小区物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多次协商,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后老人以小孩父母及物业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幼儿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走时疏于观察道路情况,自身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事发时段不属于物业公司保洁工作时间,且老人摔伤距幼儿丢弃香蕉皮不足20分钟,无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该公司无过错,不承担责任。最终判决幼儿父母赔偿老人79802元,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讨论,大多对判决不理解,可能觉得小孩毕竟只有2岁,他什么都不知道,这如果换成一个成年人,可能就容易理解了,但是法院的判决也是有法可依!
道德观念和法律评价是两回事,所以以后不要觉得孩子还小就无所谓,这也给我们的警示!对此,大家怎么看呢?可以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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