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讯 5月15日消息,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邢台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处罚信息显示,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435万元。
具体来看,此次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面临多项罚款,累计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其中,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不良贷款管理不审慎,被罚款285万元;又因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空转套利行为,被罚款150万元。
在责任人处罚方面,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的赵丽辉,因对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不良贷款管理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5万元罚款。
对于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这一问题,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围支行行长王桂江、广宗支行行长陈东彪、钢铁支行行长党红、任县支行行长赵英豪,均因负有相应责任而收到警告处分。
而在存在空转套利行为方面,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和支行行长胡会英、衡水分行营业部总经理薛清泉、邢襄支行行长申新科、邯郸光明支行行长王健,因对此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同样收到警告。
另外,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因异地非持牌机构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时任该中心总经理的赵丛,也因对这一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收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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