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
《湖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正式印发
其中关于养老服务保障方面发布如下内容:
一、城乡居民增收行动中第三条指出:
(三)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理财产品和服务,丰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
二、社会保障支撑行动中第七条指出:
(七)提高养老保障能力。
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有序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推进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推广应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优化助餐、助洁、助急等服务。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成100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提升改造200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加强困难老年人照护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5万户以上。
五、服务消费升级行动中第十八条指出:
(十八)发展银发经济。
加快养老科技和信息化应用,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升级康复辅助器具,发展抗衰老产业。加强适老化产品服务开发,发展康养旅游、养老金融、老年教育、居家照护等新模式,开通5条以上跨省银发旅游专列和主题特色旅游列车。
六、消费环境改善行动中第二十六条指出:
(二十六)加大消费资金投入。积极争取教育医疗、技能培训、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文化旅游等领域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加大消费重点领域低成本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的服务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消息来源:湖北民政公众号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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