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一、对于2025年5月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
二、对于2025年5月8日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三、2025年5月8日后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来源: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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