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9日,浙江恒基永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87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公司在任董事5人、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资产抵押、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其中,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3,873,8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共计分红10,743,210.00元。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还拟向多家银行申请总额度达到94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资产设定抵押。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张尧、邓顺豪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发表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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