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据劳动法库,南方都市报等多家媒体的报道。近日,一起男子工作时与女友发生关系,导致猝死的案件被披露,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网传视频显示,此事发生在山西,李某是当地一家公司的保安,因为工作需要,每一天要工作24个小时。2014年10月6号,他的女友去他上班的地方看望他,两人在保安室发生了关系,过程中,李某突发身体不适导致猝死。当地的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赶往现场,经过调查,公安机关认为李某的死亡不属于刑事案件。
但李某的父亲认为自己儿子是在工作时导致死亡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并向当地的人社局提出工伤申请。人社局经过了解后,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李某的父亲不服于是将公司和人社局告上了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身亡的视同工伤,对人社局的决定书予以撤销。
一审判罚后,事发公司听取了人社局的意见,并提起了上诉。但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可了一审判罚的裁决,并维持了原判。
对于此事,有不少律师的关点认为:“虽然李某是在工作时间,但工作内容不包括和女友发生关系,发生关系导致死亡的,认定工伤有待商榷。”但也有不少网友表示:“只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导致死亡的,一律都是属于工伤。”
小编认为,公司的这个上班时间就不合理。每一天上班24个小时,人又不是机器,就算李某没有和他女友在上班时间发生关系,就这样的上班时间也会给员工身体埋下隐患。个人觉得法院的判罚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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