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只鸟儿,自由飞过每一个春天。
春末夏至,成千上万的候鸟正历尽艰辛从南方飞返北方,但它们怎能想到:迁徙路上或许正有着一张张捕鸟网或有毒的食物在等着它们。
而这些违法的捕鸟网、毒鸟化学品,大多来自一些电商平台。在这些电商平台上,不难发现:部分特殊的商家和消费者在种种容易混淆名目的掩饰下,进行着捕鸟网、毒鸟化学品、甚至是被非法狩猎或杀害的野生动物交易。
此类现象,不仅是鸟类,其他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亦是如此。
购物平台输入“绿头鸭”,出来一堆盘中鸭
近日,有北京志愿者用百度搜索输入“绿头鸭”,第一个映入眼帘的,就是京东生鲜的绿头鸭页面;再进入京东购物平台,出现的则是多达50-60条正在作为食材售卖的绿头鸭。
这些被售卖的绿头鸭,有的标注为“【有机散养土鸭】新鲜现杀鲜鸭肉 绿头飞鸭……”,有的标注为“【肉质鲜嫩】小鸭散养青头鸭老鸭水鸭会飞的绿头鸭会飞的鸭子200天 1只2-2.4斤”,配图则都是野生绿头鸭的图。
作为食物售卖的绿头鸭,在电商平台一搜,轻易就能出来50-60条类似商品信息。
这类网售商品有一个共性,就是商品名称非常长,可以长达50多个字,将一些关键的物种信息夹杂其中,让人不易辨认;再就是售价普遍偏高,比如一只绿头鸭售价从50-60元至200-300元不等。消费者在翻看这些商品网页介绍时,基本上都找不到有关这一动物物种是否属于驯养繁殖物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政府部门正式颁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
这样,作为明确被纳入了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绿头鸭野生种,很容易就鱼目混珠、被混入了电商平台的公开销售渠道。
四种雁属鸟类,都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在电商平台却被统统俗称为“大雁”,而进入销售渠道。
与此类似,“东北大雁”也堂而皇之地进入了电商销售平台。而民间俗称的“大雁”,基本上是鸟纲雁形目鸭科雁属鸟类的统称,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鸿雁、白额雁、小白额雁和红胸黑雁。
喜鹊、天鹅、驼鸟、鼯鼠等活体,电商售卖比比皆是
到底有多少野生动物活体,被夹杂在电商平台上公开违法销售呢?
让志愿者比较惊讶的是:继续在京东购物上搜索,居然也接连搜出了“喜鹊鸟幼崽吉祥鸟喜鹊成年”这样销售喜鹊的,标价318元;以及“买2送2只路损”的“正宗黑天鹅白天鹅观赏鹅白天鹅景区观赏宠物苗……”,标价490元的;以及售卖“查干湖周边大雁整只散养现杀冷速冻净重送礼大雁鹅大雁肉”,或者售卖各种鼯鼠、蝴蝶等的,基本都是活体销卖。
“这些动物物种,包括一些水生动物,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电商平台搜不到的”,志愿者对电商平台公然涉嫌售卖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物种,用于食用或宠物消费,非常气愤。
售卖动物成体、雏崽的活体,在电商平台比比皆是,但它们真的是驯养繁殖物种吗?电商公开销售的官方许可文件在哪儿呢?
要查这些野生动物物种的保护等级,国家“三有”保护物种不算稀奇,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物种也比比皆是。那么,这些公然在电商平台销售的陆生或水生脊椎动物,凭什么判定就一定是驯养繁殖物种、而不是野生物种呢?
在各大电商平台搜索动物名称,即出来一大堆动物商品;相反搜索林草部门官方平台,各地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行政许可文件却几乎空白,很少能找到已经颁发的行政许可证。
电商平台为何漏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1991年1月9日原国家林业部发布,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第五条规定: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006年,国家林草局在“关于规范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批准核发工作的通知”中,仍强调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依法统一由国家林草局批准核发”。
对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国家“三有”保护物种,《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也有明确规定,即“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国家“三有”物种)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备案”;以及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外种群资源……”。
那么,频繁出现在京东、某宝、以及其他电商平台上的这些大大小小的各种动物物种,为何电商平台却偏偏没有要求商家公开其合法驯养繁殖的行政许可证呢?此类商品售出后,其后续邮寄环节也大多在没有提供这一关键证明材料的情况下畅通无阻。很显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这一分辨野生动物与驯养繁殖物种关键性证明材料的漏失,正在造成大量野生动物资源的丧失。
日前,北京志愿者向京东平台反映了以上问题。京东平台专员回电承诺:会为净化互联网做努力,并让继续关注京东。然而,4月29日,该平台大量涉嫌野生动物交易的商品依然如故。
尊重大自然赋予生存权的每一个生命。期待各大电商平台:能尽快落实动物物种活体及其制品售卖环节须公示相应的行政许可、堵上混淆野生动物与驯养繁殖动物间的这一巨大漏洞,下架所有野生动物买卖交易,切实履行《电商法》,为保护我国的野生动物资源及生态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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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gone、清风
审核 | summy、橡树
排版 | 语
图片由志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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