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大一学生因为腹痛在三位同学陪伴下去医院看病,医生给她诊断为肠胃炎,开了几瓶点滴,当护士给她把头孢曲松钠的液体换过来以后就离开了,没想到几分钟后意外就发生了。她身体突然感觉不舒服,自己拔针以后去求救,结果昏迷在地上,虽然经过医生护士全力抢救,但还是不幸身亡了。
这位大学生的父亲接到女儿的电话时,怎么也没有想到女儿会因为肠胃炎去世,医院给女儿打头孢居然不做皮试。他就想让医院给女儿一个道歉,是他们用错了药,没有给女儿做药物皮试才让她遇难,但是医院的做法让他很生气,对方即使赔钱也不道歉。
女大学生腹痛和同学去医院就诊
4月15日深夜,在湖北宜昌一所大学读书的大一学生陶某,因为腹痛难忍在三位同学的陪伴下来到了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急诊科就诊,医生诊断她是急性肠胃炎,就给她开了几种药物打点滴。
根据病历显示,医生给她开了4种药物,有抗生素头孢曲松钠,有止吐与调节肠胃药物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胃复安)和间苯三酚注射液,还有止痛药物盐酸曲马多注射液。
刚开始打上吊瓶时,陶某并没有出现任何不适,当护士给她换了头孢曲松钠那瓶液体离开后,没过4分钟,陶某身体就出现不舒服了。
从医院的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护士是4月16日0时35分给她换的液体,而陶某是0时39分身体出现动作,看出来是明显身体不适了。
当时她的身边一个人没有,三个陪她去就诊的同学居然都不在身旁,这也是导致陶某不幸的重要原因,如果有一位同学在现场,及时发现问题早早的找医生护士,她也不会死亡了。
陶某身体非常难受,她没有呼喊医护救命,或者是把输液器停止了,反而是拔下了针头,这也成了间接抢救失败的一个危险因素。
0时41分,有人发现了倒地昏迷的陶某,然后叫了医生护士进行抢救,虽然医生给予了肾上腺素,马上送到了医院抢救室,但最终还是在4月20日不幸死亡了。
家属质疑头孢为什么不做皮试?为什么输液医生护士不陪护?
对于女儿突然离世,陶先生非常的不理解,为什么一个普通的肠胃炎就要了女儿的命,为什么医生给她打头孢不做皮试呢?这就是在小诊所里也不会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吧。
陶先生通过几位陪诊同学的描述认为医生没有问女儿头孢过敏史,虽然病历写着了左氧氟沙星过敏了,为什么头孢反而不做皮试呢?
如果做了皮试以后发现过敏了,女儿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了,所以他要求医院不仅赔偿,还要给女儿一个道歉。
即使头孢不做皮试,如果用上头孢以后护士不是马上离开,看护观察一阵子的话也不会导致患者发生意外死亡了,所以医院有很大的责任。
对于家属的质疑和要求,医院觉得自己没有错,医生和护士做的很到位,不论是问诊还是诊断都没错,患者就是对药物过敏了,这是难以预料了,医院也积极抢救了,发生这样的事情也很难过,可以赔钱,但是不会道歉。
家属觉得护士应该对患者进行看护,不然也不会出现过敏反应了,身边没有医护人员,没有在黄金几分钟里救援她,要不然真的不会丧命了。
对于这两个问题,医院觉得做的没错,没有规定要求使用头孢一定需要做皮试,且医生和护士需要为多个患者做治疗,并非单独为某一个患者服务,当时陪同就医的有3个大学生,为什么事发时都没在身边陪伴呢?
有人说是缴费去了,有人说是拿化验单了?难道就分不出一个人陪着病人打针吗?想想都感觉很奇怪。
另外再说头孢曲松钠不做皮试的事情,现在很多大医院都不做头孢曲松钠的药敏皮试,没有规定要求使用头孢一定需要做皮试。
很多人都觉得打头孢一定要做皮试,其实在《中国药典》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都没有头孢菌素类药物进行皮试的规定。
在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的通知》中,明确说明不推荐头孢菌素类药物常规皮试(除既往有明确的青霉素或头孢菌素速发型过敏史患者、药品说明书中规定需进行皮试的),并提供了相关循证证据。
医院可以赔钱,但是绝不道歉
所以根据以上的医学依据,医院觉得自己没错,医生护士也没错,只是患者自己对于头孢过敏了,不幸发生意外了。我们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赔钱,但是不道歉。
如果是医院道歉的话,这个性质就变了,是医院和医生有错误了,那是医院不能认可的事情。
如果医院站在人道的角度,可以为患者家属赔偿,这不是医疗纠纷了,是人道主义援助,性质不一样。
出现这样的意外情况,医生和医院也不愿意发生,医生也是为了治病救人的,发生意外是难以避免的。
家属坚持要医院道歉
陶先生觉得医院已经承认孩子是头孢过敏死亡的,而且医院也已经谈好了补偿金,为什么就不能道歉,认定是自己做错了呢?
他们想要的不仅仅是补偿,还要医院给孩子一个道歉,为什么他们就不承认?
在这个选择性的问题上,家属没想到医院那么固执,钱可以赔偿,但是错就是不认,“因为我们没错,过敏反应是不可预料的”。
网友们反应
有网友看到这个消息,对于陶先生的孩子遭遇感到同情,希望他能够节哀,对于头孢要不要做皮试也是积极发言讨论。
“虽然指南写着不做皮试,但是建议卫生机构都做,毕竟书是死的人是活的,要对患者负责,把风险降到最低”,看似说的对,但是如果有人投诉了,就会被指责过度收费了。
还有网友说了,“输液过敏千万不要拔针,关紧开关就行,医生发现可以更快通过输液针头注射抢救药物”,说的非常对,这是保命的操作。
还有一位医院的朋友说21版指南提议头孢不做皮试,但是临床医生直接忽略,统一做皮试,毕竟出了事指南不负责。
这件事是一个意外,也反应出了指南和临床中的一个矛盾,这时候是听指南的还是听临床的?张医生都不敢回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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