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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九岁初恋时,我好像也没那么蠢
文/晏凌羊
01
2003年8月13日写的日记:
“初恋是方便面,成熟得很快。”
“爱情是一朵花,也有绽放、凋谢、枯萎的过程,而它含苞欲放时最美丽。”
当然,如果不是日记中记录了柏拉图初恋男友待我的细节,我真是一样都记不得了。
我在日记中写——
【我和他一起从昆明回家,一路上靠了他的肩膀长达八个小时,他一声没吭,负担着我全身的重量,并把不被阳光晒到的座位让给了我。
后来我们在大理同住一个房间(没发生关系,不敢),我头发落到了枕头上很多。第二天早上起床,我从厕所回来,发现他细心地把落下的发丝一根根捡起来,放进他的书包里去。
因为丢了我送他的东西,他折回原路寻找了两个小时;爬山的时候,他抓紧我的手,不让我害怕,并从高坡抱我下来;下雨的时候,他抓住的手,带我冲进他们的宿舍避雨,并用吉他给我弹唱许巍的《完美生活》;我生气的时候,他任我发火,无一句怨言;临别的时候,他哭了……】
年轻时候谈恋爱,竟是这么谈的。中年人变世俗了,只关心两点:你的钱给谁,你的性给谁。
02
十八九岁的时候,我在同学面前是极其腼腆和羞涩的,很多人给我的评价是“内向”甚至“奇怪”,但我在日记里很狂野。
比如,我写了这么一段:
“昨天的体育课,我们去了紫竹院这个公园英文名叫做the black bamboo Park,呵呵,为什么是black?而不是purple呀?柳树的叶子还没有落,千万条柳条垂下来,有万种风情。
野塘里的那些残荷,让人心生怜惜。微波荡漾,小草青青,柿子零星地挂在枝头,紫竹林密密麻麻却又不显得阴森。
在这样的场景中,我很容易想到某某某(注:某某某是我当时的初恋柏拉图男友),还碰到一个长得很像他的男孩,我差点惊叫出来。
回来的时候和王某某走了一阵,感觉这个男孩有点腼腆,还很谦逊,一看就是乖乖男的样子。
一个女孩走在我们前面,而对面来了一辆车,他条件反射似地想把她拉到更靠近路边的地方,却又觉得不妥,把手放下了。那一刹那,我好想脚踏两船,让他也成为我的男朋友啊!”
03
我在2004年4月29日的日记里用的几句形容,放如今是无论如何都写不出来的了。
那时候,我好擅长写颓废文学。
比如,有这么几句:
“整个世界都在发酵,都在膨胀,挤得我快没了。”
“我的心里经常有无名烈火在熊熊燃烧,把我自己灼伤,也把别人灼伤。我能听到那团火在我体内滚动的声音,它在找一个出口却一直找不到,所以,我的愤怒、我的忧愁、我的快乐、我的痛苦,已经不再是烟,而是火。”
“总有一种力量让我飞蛾扑火地往前飞翔,而与飞蛾不同的是,它不知道那火就是它的坟墓,而我知道。”
“我还是表达不出来我如火的悲哀。我闻到了风中植物的清香,于是又多了一层童年带给我的悲哀。”
如果让现在的我来总结一下那时候发生了啥,我只会用一句话:我纠结,因为我的身体想睡他,但内心里认为他根本不是我的菜。
为啥我能想起来当时我在纠结啥呢,因为下一页日记上写着:某某某她们宿舍的人有一半已经不是处女了,好恐怖。
在纠结要不要跟别人发生性关系前,我在日记里这么写:
“我也同样清楚一辆越过那条线,我就不再是我了,我会变成另外一个人,一个不知是什么样的人。
这种可怕的变化会使我胆战心惊,所以我一直在强烈的失落感中拼命寻求爱情。
这种爱情应该让我能继续生活在往昔与一致的爱情憧憬、爱情理想之中,因为我不愿意把我的生活从中间分割,我要它自始至终贯穿如一。”
哦么,我在十九岁的日记里,骂自己那叫一个狠,缘由是:我跟舍友打赌打输了之后,就依照赌约去跟一个男生表白,可等人家真正注意到我之后,我又逃了。
我良心不安,那段时间承受了无比痛苦的心灵折磨,然后,在日记里骂自己是妓女,还给自己下了这样一个诅咒:你这样做,将来结婚了之后,一定会被丈夫背叛的!
很多年前后,一语成谶。
同志们,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不小心做错了事情,想要诅咒自己,也别对自己那么狠。
04
19岁时,我跟好友有这样一场对话——
我说:“某某某说在努力学习英语,说要为了我,考研到北京。”
好友说:“你可以成为他考研的动力,可为什么是为了你,而不是为了他自己?这样沉重的包袱,为啥由你来背负?即使他这么做了,也只是为了你们的将来,而不是为了你。确切说,是为他自己配得上你。”
我说:“你说得对。如果将来我不喜欢他了,倒显得我不厚道了。”
我发现一个人的三观其实在青少年时代就已经定型了,到了中年,只不过经历了一个“怀疑以及再确认”的过程。
我给你们看一段我2003年八月份(19岁)写的日记,我发现我那时候的想法跟现在是一样的:
“真正的爱不是两个人的共同分享,而是两个人的共同创造,所以因为种种理由和借口而分开的恋人,他们得到的都不是真爱。”
“以死来成全爱情的女性比男性多,所以用死来成全爱情的男性就显得难能可贵,但这种男性一般只活在文艺作品中,是骗女人用的。现实生活中,当女性香魂一缕飞升天堂之后,男性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就开始了另一段感情。”
“昨天跟一个朋友聊起贞洁和生命孰轻孰重的问题,我问她——如果在被强奸和被杀害之间,你只能选一种,你选哪个?朋友选择了——以死来保卫自己的贞洁,我选择了“被强奸”。我就是觉得,命是我自己的,而贞洁是男人看重的,可我管他们看重什么呢?他说我不贞洁,我就不贞洁了?我还看他是非不分、心眼儿脏呢。”
05
看以前的日记,我发现自己年轻时也没有我想象的那么蠢,好多事情其实那时候就想明白了。
比如,2003年12月8日(我19岁)写了这么一段:
【为什么代表爱情的必须是低头可摘的玫瑰,而不是生长在山寒水瘦的地方的映山红或者杜鹃,必须爬很多山路才能采到?
为什么玫瑰要分等级,蓝玫瑰、白玫瑰、黑玫瑰?为什么会有人像带镣铐一样喜欢带穿金戴银?为什么会有人以穿名牌为乐?为什么会有人竭力的去模仿所谓上流社会的人?
也许是这样的心理更加刺激了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欲望。我佩服但是从不羡慕。世界是一个大大的集团。我困惑,但不想反对。】
2004年2月28日(我19岁)又写了这么一篇:
(1)关于白先勇。
昨天晚上花时间看完了白先勇的《寂寞的17岁》,用时不到两小时,感觉比《台北人》系列要好,虽然室友说后者更为成熟。白先勇的文字,确实有张爱玲遗风,但对于悲哀的过分同情,使其在叙事方式上难以达到张爱玲的冷艳诡秘。
(2)关于时尚与虚荣。
后来我翻看了《时尚》之类的女同学们喜欢的杂志,里面讲——作为被欣赏者的女人,应该如何去取悦男人。我看着就觉得很生气,这些杂志到底在宣传什么玩意儿?
上面放了一些美得非常假的美女照片,一律夸张地睁着空洞的眼,有形式没有内容,那是给爱慕虚荣的女人们准备的昂贵的精神快餐。老娘不需要!
如果把每个女孩子比喻成是鸟的话,那么,无论是肥的瘦的,粗的细的,大的小的,高的矮的,长的短的,白的黑的,她们的身上的衣服只是她们的羽毛,却不会是翅膀。
(3)考研不考研。
考不考研一直是我心里的难题。在这么简单的问题上,我却始终下不了决心,因为我必须要长大,我不可能像年少时那样,一赌气就要干成什么事情。
在20岁以前我可以选错、爱错、答错、走错、笑错、哭错,错错错错错……但是以后呢,谁敢呢?金庸笔下的黄药师可以蔑视现实,是因为他有盖世的武功来保护自己,但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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