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金湖法院持续开展涉民生、“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强化执行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拖、躲、逃、赖”的规避执行行为重拳出击。
4月22日下午至4月23日凌晨,金湖法院执行干警在15小时内,多地出击,成功拘传2人。
4月22日下午,金湖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举报电话,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线索后,立即出警,将被执行人控制并带回法院。
4月23日凌晨一点多,金湖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举报电话,被执行人在连云港灌云县某酒店,执行干警迅速出警,连夜赶到灌云县,将被执行人控制并带回金湖法院。
法官提醒
被执行人应当主动按照生效裁判文书内容履行义务;在接到法院传票传唤时,应按时到达传唤地点;如一时全部履行确实存在困难的,应主动与申请人及法院联系,协商分期付款,以物抵债等方案,达成协议后,应按约履行。
“躲避无出路,履行是正道”,请被执行人放弃侥幸心理,认清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做诚信、友善、守法公民。
来源:金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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