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学界,法学家们的外语能力不容小觑,知名学者们几乎都有着自己的一技之长。清华大学陈卫佐教授精通德语,能熟练使用法语、英语、日语和拉丁文等多门外语;冯象教授掌握英语、法语,也懂希腊文和希伯来文;中国政法大学施鹏鹏教授通晓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等八门外语……可见,第二外语的运用能力对于研究者来说举足轻重。
闯荡于法学江湖之中,你是否会想要拾得一把钥匙,推开另一扇窗,通过一门外语去解锁法律世界的更多篇章?让我们一起看看法律与第二外语相碰撞产生的奇妙火花。
来源 | 光石法学苑
作者|小编
· 德语 ·
德国是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其民法典颁布于1899年,其各项规定严谨成熟,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是一部高质量的民事立法。因此,在民法方面,德国法律意义、立法技术、法律逻辑等是其他国家相继学习和借鉴的对象,比如我们熟知的物权行为独立性理论。此外,德国公法也地位显赫,尤以“比例原则”最为出名,意义深重。同属大陆法系,德国法对我国民法影响深远。故而,若要追根溯源、解读法律制度、阅读德国文献、了解德国法学,还需借助德语路标之指引。
学习一门新的语言,一蹴而就非可取之道,学习前需剖析优劣势,做好攻略——德语与英语同属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两者起源与发展非常相似,由此,大量单词彼此接近,即使是初学者也能从外形初步辨识,在学习时是天然的助力。然而,从欧洲大陆流行说法“法语是贵妇人的语言,意大利语是少女的语言,西班牙语是上帝的语言,德语却成了毛驴的语言”可略窥知德语的缺点所在,其发音与其他欧洲语言相比略显生硬。
擅长德语的法学学者不少,清华大学法学院原院长申卫星教授就是其中一位。他用这门语言研究系统地德国私法,探索德国债法改革,刨析其对我国民法典的影响,考察德文文献,翻译德文著作……为了不让法律成为“仅存于纸张”的空谈,申卫星教授以德语为搭档,探求更全面、更深层次、更原始的法律制度与学理发展。
目前,国内很多高校均设有德语+法学的培养模式,比如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德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验班、西北政法大学“德语+法学”“法学+德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南京大学“德语+法学”实验班等,培养了许许多多双语、三语法律人才。
· 法语 ·
法国法与德国法地位比肩,并列为大陆法系的两大分支。随着19世纪法国的对外扩张,拿破仑民法典的影响力得以扩散到世界各地,开创了人权、物权、合同、侵权等问题,对实在法的启蒙呈继往开来之势。这一时期,法国行政法也发源于行政法院的判例,其重要原则与制度之典型使法国具有“行政法母国”之称。法国法是全球法律史上一颗璀璨的明星,这样的土壤中诞生了我们熟知的孟德斯鸠、迪尔凯姆、孔德、狄骥等先哲,在法律研究乃至人类文明的长河中永不泯灭。
法语中复杂的动词变位和阴阳性,繁杂且记忆难度高,常常让初学者抓耳挠腮,且难有技巧可言,大多只能死记硬背,是法语学习需攻克的一座大山。有一弊却也有其利,恰恰是因为规范、精确的动词变位和阴阳性,法语的语法结构极其严谨,不容易产生歧义,英国外交官Harold Nicholson曾盛赞法语“具有缜密的逻辑和如几何般的精度”。
放眼世界范围,长于法语的法学家并不少见。美国知名法学家与教育学家雷蒙教授就曾深入法国,大三时整年都住在一个法国家庭中。沉浸法国风景、文化、美食中,他的法语流利起来,也更贴近了当地人的生活、思维、艺术。在雷蒙心中,自己是半个法国人,这造就了他美-法双面的思维方式。学习、运用法语的经历在雷蒙日后任职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院长,以及康奈尔大学校长期间的教育管理和学术生涯指引了方向,为他推动教育多元、法律交流、国际合作的辉煌成就奠定了基础。
同“德语+法学”培养模式类似,前文所述各高校在设置“德语+法学”培养模式的同时,基本都有并列设置“法语+法学”的培养。此外,西南政法大学与四川外国语大学等高校也有联合办学“法学+法语”的项目。
· 日语 ·
明治维新后,日本的法律研究欣欣向荣,其法律制度在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中占据一席之地。随着我国晚清法律制度的改革,邻国日本进入国人视野,此后日本法律成为我国主要借鉴的对象。刑法理论中典型的三阶层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则以德日刑法为代表,其具有逻辑性强、对犯罪认定严格等优点,与四要件、二阶层共同使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研究产生百家争鸣的激烈讨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学习日语对于体悟日本法律、掌握舶来品概念、沟通日本文辞、弘扬我国法律特色大有裨益,是不可或缺的有力工具。
民法、刑法、宪法中有大量舶来品,通过日文翻译,流传至我国,巧妙地在我国的法言法语概念中占据一席之地,很多专有名词都音译自日本,整个储备量对初学者来说更好入门。有优势的同时,汉字与汉语思维模式和日语间的差异或歧义,也对中国人学习日语产生了一定的干扰,如若克服这一障碍,日语学习定可突飞猛进。
研习日语的法学学者之中,当属刑法学者人数最多。张明楷教授曾在书中提及,“研究生一年级时要学英语,从二年级开始就要学习第二外国语。记得当时既有教德语的老师也有教日语的老师,我们征求曾昭琼先生的意见,选修哪一门外语好。曾先生说,如果只选一门就选日语,因为日本有学者专门研究其他主要国家的刑法学,学会了日语,不仅能了解日本的刑法学研究现状,还能了解德国、法国等许多国家的刑法学研究现状。” 上海交通大学季卫东教授也曾说过,日本对各个国家的制度,尤其是欧美国家的法学著作、制度介绍等非常了解。
在各高校中开办“法学+日语”人才培养方案颇具特色的当属山东大学。山东大学中日经贸法律特色班是全国大学中第一个以日语为专业外语背景的法学本科教育特色班,旨在培养具有较高日语水平,熟悉中日经贸法律的法学人才,学生不但要与法学本科班一样学习英语和中国法,还要学习日语专业大部分的课程以及日本法概况、日本民法、中日比较法等日本法课程。
· 意大利语 ·
意大利语与法语同属印欧语系罗曼语族,其作为文艺复兴文化的媒介,是西欧的重要语言之一。漫长历史洪流中,《十二铜表法》、万民法、《国法大全》等罗马法繁荣发展,其法律体系与法治思想观念对后世的影响超越罗马一方地域,已然成为全人类文明的瑰宝。岁月悠悠,意大利人对其祖先留下的文化遗产研究与传承,经过一系列锤炼,吸收近现代法制精神特色,完美转变为具有丰硕成果的近现代法学,成为欧洲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华丽转身的过程之中,意大利语充当古今两者之间的桥梁,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院院长黄美玲教授是国内意语法律研究专家的代表之一,她翻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意大利语版)在意大利正式出版,她也被颁发意大利之星骑士勋章以及意大利总统亲笔签发的授勋证书,以表彰她为中意法学交流所做出的重要贡献。此外,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薛军、中国政法大学雷佳副教授都曾为学子们分享过自己学习意大利语的心路历程。
黄美玲教授在意大利接受授勋
国内高校中,中国政法大学设有罗马法与意大利法研究中心,主要从事罗马法原始文献、意大利近现代法学名著的翻译和基础理论研究工作。其比较法学研究院下设意大利方向的国际化法治人才实验班,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
· 西班牙语 ·
西班牙语是联合国六大官方语言之一,使用国家多、用途广。学习西班牙语是国际法热衷者的福音,国内西班牙法律研究非常少,有很大探索和求知的空间,为法学生学术研究提供了一个选项。随着一带一路、中西双边贸易协议等政策的发展,西语在涉外法律实务中有很大需求空间,掌握西班牙语为第二外语将成为未来法律人才的新兴竞争点,西班牙法律的生命力也能从比较法视角扩大法学生的学习视野。西班牙民法典中的法律体系和我国有较大差别,如果法学生们有兴趣探索新思维,学习西语是不错的选择。
听说读写是学习语言之跬步,通过累积方得至千里。西班牙语是“上帝的语言”,语调优美;在书写上,其与英语有大量相似之处,甚至同一词义的西英在拼写上也可能一模一样;句式灵活多变,语感好的人学习起来会更容易。难点在于入门时的发音,大舌音让初学者望而却步,突破发音瓶颈后,西语学习会如虎添翼,能力也会稳步上升。
研习法学-西班牙语,可以通过开设有法学院的外国语院校,如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他们会招收西班牙语方向的法学生;也可以选择在国内法学院,学习法律的同时修读校内西班牙语课程。目前,五院四系中只有中国政法大学设有西班牙语方向的法律硕士。
在本科阶段,中国政法大学自2015年起成立了法学西语实验班,除每年举办“西班牙语日”活动外,还会定期邀请京内外高校专家为西语实验班学生进行学术讲座,2019级刘蔚原同学认为:“大学像一个小小的嘈杂社会,法律时而令人麻木或迷茫,感谢西班牙语,留给我一个静心坦然的理由。”
· 葡萄牙语 ·
葡萄牙语是国内新兴的小语种,全世界使用葡语的人口多达2.5亿,中国澳门在回归以前,被部分学者视为“葡语地区”,在其回归后,也以葡萄牙语作为官方语言之一。一方面,在澳门,很多法律文件是葡语原文,学习葡萄牙语有助于法学生们通晓中国内地法律体系和中国澳门法律体系。另一方面,中葡彼此之间的学术、法律文化、经济等交流也离不开葡萄牙语,随着中葡间经贸合作的多元化,经贸体系需要法治的力量进行保障,推进双方合作,构建良好法律环境,这之中葡萄牙语法律人才的力量是不可或缺的。
葡萄牙语是一门美丽的语言,以优美的语音语调著称,它的发音较为容易,大多有规律可循,对英语使用者较为友好,结合影视、音乐等多听多练,会让葡语学习事半功倍。葡萄牙语类似于西班牙语,两者好似同胞兄弟,同源互通,但葡语却比西语难度系数更高,由于个人语言基础和学习投入时间的差异,葡语学习的性价比相较于其他语言略有逊色。
因为历史原因,我国澳门地区是法律人学习葡萄牙语的一片沃土。澳门大学法学院于1995年起开设葡文法学硕士课程,是中国现有的唯一一所提供中葡英三语教学的法律学院,旨在培养能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的法律人才,从地区及国际性角度促进澳门的法律研究和法制发展。此外,葡萄牙对外推广葡萄牙语言和文化的官方机构卡蒙斯学院,设有法律+葡语的课程,宗旨是开展法律、公共行政及葡萄牙相关机构的专业技术语言教学,共同探讨法律语言文本相关问题。
在市场国际化趋势下,牵涉跨境交易的民商事纠纷更加频繁,法律实务界对葡语法律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这一点在粤港澳大湾区尤其明显。目前,许多澳门律师进入湾区执业,他们熟悉大陆法系的法律制度,且一般具备双语(中葡、中英)或三语(中葡英)能力,在涉外尤其是涉及与葡语系国家交往的法律服务上能发挥一定优势及独特作用,为中葡之间的法律服务贡献专业力量。
结语
语言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相得益彰,互相印证,法学作为人文社科,尤需语言之匙,打开学术研究之门,推开实务交流之窗,促进国际联系,传播法律文化。法学生们亦能够通过第二外语辩证地看待多框架、各领域的知识,在法学学习中跳脱局限,打破限制,以更广阔的思维联结不同形状的文字,以及文字背后有关法律案例中遇到的的人类共有的情感和思维。最后,掌握任何一门语言都不容易,积跬步以至千里,让我们随着语言的指引,遨游于更广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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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吴晓婧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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