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着讲《税收大数据与财务报表涉税实战分析》。
第五章 利润表涉税分析
第二节 费用和损失类项目涉税分析
四、管理费用
(一)分析各月管理费用与销售收入的变动趋势是否合理
管理费用与企业的营业收入密切相关,两者一般应该同趋势变动。
如果企业的营业收入下降或增长很小而管理费用大幅上升,就要注意企业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多计管理费用的问题。
需要结合在《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具体了解是哪些项目造成了管理费用的增加,并进一步探寻企业是否存在问题。
(二)对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1)对发票进行严格审核,防止企业用假发票、废票入账,从而发生多扣成本,少缴所得税的情况。
(2)审核企业是否把不能全额扣除的费用计入其他科目,如将旅游费计入差旅费,进而少缴所得税;将管理费用项目下的业务招待费计入「会议费」「办公费」等。
(3)审查企业是否将赠送行为当作费用报销,如购买礼品用于客户维护,进而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4)审查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等科目,查看是否有企业股东或者高管的个人开支在企业列支,以减少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5)审查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在所得税申报时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三)审查企业开办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企业开办费是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 60% 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四)审查业务招待费、研究费用等是否按照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因此只要企业在《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业务招待费」有发生额,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一定有纳税调增额。
当然如果一个存在商业竞争的企业没有申报业务招待费,对企业而言也不正常,需要进一步检查原始凭证,企业可能存在把「业务招待费」计入「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其他项目的情况。
现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利润表中的研发费用需要单独列示。
如果企业《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中所申报的加计扣除的金额=利润表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则企业可能存在研发费用税前超标准扣除的问题。
因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数并不是会计口径的金额,比如研发用的房屋的折旧费、租赁费不能加计扣除,还有其他相关费用是限额扣除,可以进一步结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进行分析审核,落实其加计扣除的金额是否存在问题。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