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8家定点医药机构
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乌兰察布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乌兰察布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集宁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主动提出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4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批准,自解除医保协议之日起,今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类别
定点编码
药店名称
营业场所地址
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H15090200036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泉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集宁区永安路市人社大楼对面
2
诊所
H15099900381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一味堂中医门诊部
集宁区新区王府明珠小区南门底商
3
诊所
H15090200279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张博士口腔疾病防治所
集宁区曙光路与昌宁街交叉口东北120米
4
药店
P15090200397
乌兰察布市泰和祥药业有限公司
集宁区七马路新星小学对面路南
集宁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7日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乌兰察布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乌兰察布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集宁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主动提出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4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批准,自解除医保协议之日起,今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类别
定点编码
药店名称
营业场所地址
1
诊所
H15090200298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李侠口腔诊所
集宁区建桥路虎山雅园东北门
2
诊所
H15090201366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王剑口腔诊所
集宁区昱丰小区大门北侧50米底商
3
诊所
H15090201647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梁永恒中西医结合诊所
集宁区百旺C区南门东侧50米底商
4
诊所
H15090200293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王彼军中西医诊所
集宁区虎山东路虎山秀苑10-商业1011
集宁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2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集宁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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