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7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郓城县市场监管局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调味品共2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调味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二氧化硫残留量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菏泽学院郓城分校区使用的花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
来源:郓城县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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