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山西证券公告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乔俊峰先生、闫晓华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
因年龄原因,乔俊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乔俊峰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和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因年龄原因,闫晓华女士申请辞去公司首席风险官、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闫晓华女士继续担任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俊峰先生、闫晓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乔俊峰先生、闫晓华女士的辞职申请于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乔俊峰先生、闫晓华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贡献。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向乔俊峰先生、闫晓华女士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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