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无小事,用药需谨慎。
前几天,有小伙伴问有没有处方“双签”的依据,领导要看要求两个药师签字的依据。
涉及处方,先把处方的标准放在这里:
处方管理办法要求所有医生开具的处方均要经过药师审核并签字后才能进行后续的调配等工作,这么看来,开具处方的医生和审核处方的药师两人的签字应该是最初所指的“双签”,至于审核和后续的调配等工作并没有明确是一个药师还是多个药师。
这个 医生+药师“双签”执行的非常好,所以,几乎没人再关注了。
但,文章一开头提到的“双签”,不是医生+药师的“ 双签”,而是药师+药师的“双签”。
在曾迎接过的多次检查中,都有专家专门查看处方是不是有两位药师签字,特别是麻精处方。
在既往的认知里,除了单人值班时产生的处方可以由一个药师签字外,其他处方均由两位药师签字。问题正如小伙伴的疑问:这有依据吗?
至少,目前我尚找到权威的依据。但,作为减少差错(麻精则还有防流弊)的措施之一,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双签还是有必要的。而单人值班时的复核也是有必要的(曾有专家查监控,看单人签字的红方是否进行了复核)。
关于“双签”,您怎么看?
祝您健康用药,用药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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