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贡生,简称拔贡,是贡生之一,也是国子监学生。是通过学校而非科举为生员提供的一条出路。
拔贡第一名称之为拔元
名额及周期:十二年一次,府学2人,州县学1人
顺治元年规定“每府学贡二人,州县学各贡一人”,一直到康熙三十九年之间,十二年举行一次。
录取的生员到京城后再经过朝考,合格后分等级录用。
因有几年部分省推上来的候选拔贡文理不佳,于是在康熙三十九年停止拔贡选拔。
雍正元年经商讨,重新恢复了拔贡,并把拔贡的质量与地方官员挂钩,如果发现质量不行的拔贡,地方官员要受到惩处。
雍正比较重视拔贡,在雍正五年将12年一次的拔贡改为6年一次。但是每拔一次动辄千人以上,使得本已壅塞的仕途更加拥挤。而且拔贡的任官很快,比进士归班、举人截取铨选者都快。
在乾隆七年上谕:“进士和举人都很多了,几年都不得授官,拔贡是生员中的佼佼者,应该从科举中脱颖而出,而不是靠拔贡。”于是又改为十二年一举,为定例。
拔贡考试:地方考试和朝考
拔贡要先由各省学政、督抚先对本省生员加以考试,选拔操行和成绩双优的送入京城。被选中者还要到省城参加总督、巡抚、学政的合试,称为“三院会考”。
经省考试通过后,需要到京城参加廷试,也叫朝考。一开始把各省按远近分为三批到京考试,乾隆五十五年,规定先集中到京,后统一考试。
贡生不是功名,但待遇比秀才高,授官有时比举人高
贡生介于生员和举人之间,和生员一样,仍旧是官学学生。如要参加会试,仍旧需要先参加乡试获得举人身份。
清制,进士、举人中试后,朝廷例发旗匾银,以示表彰。贡生一开始是不给的。同治六年(1867)议准:举、贡均系正途自应援例拨给。可说贡生是“准举人”待遇。
从任职方面考察,拔贡至考一、二等者,以小京官分部学习,及以知县、教职等官录用,较之进士归班(没有授官的进士按照一定的次序候补,等有了缺再到吏部报到,为之归班),举人截取(会试三科不中的举人,有机会授官,需要候补)铨选者更速。拔贡一途,当时被很多士子看中。
从以上看,拔贡地位甚至高于举人。
拔贡总体上官职较低,发展受限
在极重视科举的时代,拔贡所处的层次也就决定了其群体在清代官僚群体中的位置。
据清同治朝《上海县志》统计,该县自清初至同治中共有拔贡二十七人,除结局不详者三人、未仕而卒者二人外,其余二十二人中官至知县(正七品)者五人,终于教职者三人:官至同知(从六品)者二人,州判(正八品)一人;七品小京官一人,后复考中举人者七人;升郎中(正五品)一人,得官而不去改行经商者一人。只有王承基一人自七品小京官入仕,至陕西按察使加布政使衔致,乃属拔贡中之佼佼者。
通过上述材料可以看出拔贡分布于清代官群之中下层。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