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的李先生反映,他的宠物店被人冒名在网上注册了团购店铺,店名、地址等信息均被冒用。据李先生介绍,他与相关平台交涉后,冒名的店铺已经关闭。
然而,李先生无奈地表示,最终结果是以关闭网店的方式不了了之的。至于因冒名店铺出现导致的信誉受损等问题,因担心对方“报复”,他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4月22日,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李先生向记者展示留存的冒名商家截图,页面显示“需电话预约”,但给出的联系方式并非李先生店铺的(马赛克为记者核实店铺名称后,为保护当事人所打)。图/史继超摄
有商家称被冒名店铺不止一家,出于无奈只能不了了之
22日,记者来到李先生位于岳麓区的猫舍。李先生介绍了事件情况:“最近在某社交平台的团购页面上,我意外发现有人冒用我猫舍的名字。地址和店铺名是我的,但网店上的手机号码、微信等联系方式以及图片都不是我的。冒名团购店铺名称与我店铺名字的唯一区别是,在后面加了三个字母。”李先生还表示,他曾通过团购页面查看了这家店铺的营业执照,显示为长沙的另一家店。“我也不知道自己被冒名顶替了多久,据我所知,有四五家店都遇到了类似的情况,涉及猫咖、繁育中心。”
“比如有顾客通过该团购页面打电话,就打到了他们的电话,他们接听后就说店铺地址已经变了,让顾客去他们的店,而不是我的店。”李先生认为,冒名店铺的行为是故意通过其他店铺引流。“我不清楚是因为平台原因还是其他原因导致他们没有改地址,但很多顾客来我店铺前都会打电话问有没有某一种猫,我认为他们就是钻了这个空子。”
李先生称,他们曾尝试与对方沟通,但对方通过微信后却不回消息,打电话过去,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自己只是给别人打工的,不清楚具体情况,平台上的团购网店也不是她挂上去的。而对于目前的处理结果,李先生称实属无可奈何,他表示因为自己是做宠物繁育的,担心对方急眼,携带猫瘟、犬瘟上门找事,给店铺造成损失,所以只能通过让平台下架冒名网店的方式不了了之,至于因冒名店铺出现导致的信誉受损等问题,自己只能吃个哑巴亏。“虽然能维权最好,但这种事我们害怕有人报复,没法出面。否则,一定会发律师函。”
记者探访,疑似冒名店铺的多个号码均可接通,但未作表态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线索,记者在网上检索他提到的冒名店铺,结果显示,冒名店铺已经搜索不到。
△记者拨打该电话后对方回应自己是打工的,不知情。图/截图
△企查查显示的该店铺情况,记者一度拨通电话,但未获回应。图/网络截图
△营业执照显示地址无该店铺。图/史继超摄
记者通过该营业执照给出的店名进行同名检索后发现,在某交易平台上存在一家位于长沙的相似店铺,并且其所显示的营业执照与李先生给出的冒名店铺营业执照为同一张,仅电话不同,记者拨打该电话,试图询问情况,不过在记者表明身份说明目的后,接电话的女士回应“不用”,便挂断电话。记者还从一位知情人了解到,冒名商家还存在其他店铺与电话,记者随后又拨打相关电话,对方询问“怎么了”,但当记者表明身份后,对面再次回复“不用”,记者多次拨打,对面称“忙得要死”再次挂断。从声音判断,上述电话接听者疑似为同一女士。
律师: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出现产品问题关联方或将承担责任
对此,有律师表示,李先生提到的这家店铺行为,即便在店铺名称中增加了少量字母,依然属于冒名顶替。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张立南律师称,经营者假冒他人品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六条相关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经营者需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消费者在类似情形的店铺购买到问题产品,应及时保存证据(如聊天记录、体检报告、交易凭证),与商家协商不成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若涉及假冒品牌,可同步向品牌方举报。若空壳公司无力赔偿,可尝试追究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的连带责任。”
此外,张立南还表示,根据即将公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5修正)》第三十条,网络交易平台应对违法经营者采取警示、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并及时公示违法信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的通知》要求,平台未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管部门可依法查处。”
潇湘晨报实习记者史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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