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云和县实际,现就云和县公办幼儿园2025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云和县户籍适龄幼儿;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录程序
(一)现场预报名
为方便家长了解具体报名条件,更好指导家长正确选择幼儿园,各幼儿园进行现场预报名。预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1.户口簿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幼儿入园健康证明:已在其他幼儿园上过托班的幼儿请携带《婴幼儿保健册》且体检结果以最近3个月以内为有效(在原就读幼儿园保管的)(上附近期1寸照片1张);从未上过幼儿园的幼儿请携带《婴幼儿保健册》和《儿童入园健康体检表》。 符合“长幼随园”政策的新生,家长在预报名时向幼儿园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和佐证材料。
(二)资料填报
2025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全面推行网上报名: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并完成登录,选择城市—行政区划为云和县,搜索“学在云和”(或者通过浙里办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后,选择“新生报名”(以下简称“新生报名”),根据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①幼儿父(母)或祖父母房产证;②户口本首页和父母及幼儿户口本信息页(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一方户籍一起)。提交成功后请予以积极评价,以便更好推进招生工作。
“学在云和”二维码
(三)资格审核
各幼儿园工作人员对幼儿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材料提供不完整或错误的,审核人员将通过钉钉、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家长进行补充或更改。家长需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进行补充或更改。逾期未补充或更改的,视为家长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按“批次优先、电脑派位”原则进行,当第一批次的人数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时,第一批次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当第一批次的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时,第一批次报名对象全部录取,未招足部分在第二批次中通过电脑派位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幼儿园所有招生计划。 2.实验幼教集团大坪分园的托班幼儿可直升所在园小班,实验幼教集团童话分园的托班幼儿可直升实验幼教集团白水分园。
3.长幼随园对象
(1)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浙有善育”要求,解决因同一家庭孩子在不同幼儿园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积极推行学前教育“长幼随园”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在符合招生政策的前提下,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自愿申请在其兄、姐的同一所公办幼儿园入园(符合该幼儿园招生范围),在第一批次内优先录取。
(2)符合“长幼随园”政策的新生,申请材料经幼儿园和教育局审核认定后,与第一批次的新生同时进行录取。家长网上登记申请时,在“备注”栏目填写已申请哪所幼儿园的“长幼随园”。
三、时间安排
(一)预报名时间
实验幼教集团实验总园、城东幼教集团城东总园:5月10日。 实验幼教集团大坪分园、实验幼教集团白水分园、城东幼教集团新城分园、城东幼教集团小徐未来社区分园:5月17日。(二)网上报名时间1.实验幼教集团实验总园、实验幼教集团崇头分园、城东幼教集团城东总园、城东幼教集团石塘分园:2025年5月12日至 14日。
2.实验幼教集团大坪分园、实验幼教集团白水分园、城东幼教集团新城分园、城东幼教集团小徐未来社区分园:2025年5月20日至22日。
(三)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1.实验幼教集团实验总园、实验幼教集团崇头分园、城东幼教集团城东总园、城东幼教集团石塘分园:2025年5月19日。 2.实验幼教集团大坪分园、实验幼教集团白水分园、城东幼教集团新城分园、城东幼教集团小徐未来社区分园:2025年5月26日。
(四)注册缴费时间
注册缴费时间各相关幼儿园自行确定。注册、缴费时须携带《婴幼儿保健册》《儿童入园健康体检表》和《预防接种证》复印件。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云和县公办幼儿园2025年秋季小班招生计划
云和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云和县公办幼儿园2025年秋季小班招生计划一、招生规模
二、招生范围
(一)实验幼教集团实验总园:东至仙宫大道以西(含水镜佳苑小区);西至老城西大道以东;南至浮云溪以北;北至城北路范围内的云和户籍幼儿。
第一批次:①房户一致的幼儿(父母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户籍获取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前,房产证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前,45平方米及以上);②本县在职在编教师子女。
第二批次:父母房产证或户籍地址在招生范围内的幼儿(户籍获取时间截至2024年6 月30 日前,房产证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前,45平方米及以上)。
第三批次: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幼儿(户籍获取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前)。
(二)实验幼教集团大坪分园:
第一批次:①房户一致,在云甬小区、砻铺小区、原大坪村范围内的幼儿(父母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户籍获取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前,房产证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前,45平方米及以上);②本县在职在编教师子女;③下乡脱贫政策户,云和户籍且居住在云甬小区、砻铺小区(房产证属于幼儿祖父母的需提供社区居住证明)。
第二批次:房户一致,在云龙小区、九和小区、金丰嘉苑、中梁悦和府、新都佳苑、佳泰花苑、溪南嘉苑、普惠小区、云锦花苑、原黄水碓村范围的幼儿(父母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户籍获取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前,房产证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前,45平方米及以上)。
第三批次:按就近入园原则,以户籍地址或父母房产为主要依据的其他适龄幼儿。
(三)实验幼教集团白水分园:
第一批次:①房户一致,在新华小区、普光小区、普光寺、凤凰山路、城西路、舍上、新岭新村、河坑村云溪府小区、岗头小区、岗头村、淘宝公寓、金云佳苑、金茂路、怡源路、童园路解放西路范围内幼儿(父母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户籍获取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前,房产证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前,45平方米及以上);②本县在职在编教师子女;③属于下乡脱贫政策户,户籍在普光小区或居住在普光小区(房产证属于幼儿父母或祖父母的)。
第二批次:父母房产证或户籍地址在新华小区、普光小区、普光寺、凤凰山路、城西路、舍上、新岭新村、河坑村、云溪府小区、岗头小区、岗头村、淘宝公寓、金云佳苑金云佳苑、金茂路、怡源路、童园路、解放西路范围内的幼儿(户籍获取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 日前,房产证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前,45平方米及以上)。
第三批次:按就近入园原则,以户籍地址或父母房产证为主要依据的其他适龄幼儿。
(四)实验幼教集团崇头分园:①云和户籍幼儿;②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城东幼教集团城东总园:
第一批次:①房产证或户籍地址在原象山村、原睦田村、原大徐村、原古坊村、水境佳苑、万和小区、嘉瑞华府、嘉瑞豪庭、青阳花苑、天欣花苑、迎宾小区、景和小区、华鸿云墅范围内的幼儿(户籍获取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 日前,房产证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前);②本县在职教师子女。
第二批次:按就近入园原则,以户籍地址或房产证地址为主要依据的其他适龄幼儿。
(六)城东幼教集团新城分园:
第一批次:①父母房产证或户籍地址在和润园小区、原白洋墩村、山脚村、仙宫小区、东景苑小区范围内的幼儿(户籍获取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前,房产证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前);②本县在职教师子女;
第二批次:①云和户籍幼儿;②按就近入园原则,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七)城东幼教集团小徐未来社区分园:
第一批次:①父母房产证或户籍地址在小徐未来社区、原小徐村、原古竹村、南山小区、南山公寓、文华公寓、尚庭(城东路89号、城南东路98号)、城南东路(小徐自建房)、水石花苑、云栖小区、云邸水岸、云璟台小区范围的幼儿(户籍获取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前,房产证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前);②本县在职教师子女;
第二批次:①云和户籍幼儿;②按就近入园原则,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八)城东幼教集团石塘分园:①云和户籍幼儿;②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咨询电话
来源:浙云优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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