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人民法院关于
化德县利琪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
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化德县利琪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选任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化德县利琪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化德县利琪制衣有限责任公司是于2006年5月15日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所属行业:纺织服装、服饰业(C1800),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22787087671,所属地区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
二、报名条件
(一)申报机构范围为入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在册机构。为能够更好、更有效地办理破产清算相关事务,允许联合报名参选,联合体中的机构不得超过两家,且最少一家机构为在册机构,同一机构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
(二)申报机构或主要成员近3年内,至少办理过1件破产清算案件;
(三)申报机构需承诺:法院裁定批准破产前,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自行垫付,且不得以缺少费用、案件复杂等任何理由,怠于履行管理人职责,拖延案件办理进度;
(四)申报机构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且在本市两级法院内无超三年(含)以上长期未结破产案件。
三、报名材料
(一)申报机构需提供“报名条件(二)”中案件到相应文书,已完成破产清算工作的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拟委派申报破产管理人团队的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以及破产案件办理相关业绩。
(三)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性、不存在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破产管理人情形、近三年机构及从业人员无违法违纪情况的证明等内容的承诺书。
(四)拟申报机构委派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名单、授权手续、联系电话、可接收邮件送达地址。需设立联络员一名,并提供其联系电话。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有申报意向的机构请与2025年4月22日18时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确认报名,超时或未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机构视为报名失败。报名期间有申报意向的机构可到本院阅卷或电话咨询案件情况。
五、联系方式
选任工作联系电话:15764981862
报名电子邮箱:hdxfysfjds@sina.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办公室
案件咨询及阅卷联系电话:15764981855
化德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5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化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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