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玉琢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免予行政处罚情况通报
2025年4月18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正式发布了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石新市监处罚〔2025〕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石家庄玉琢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琢信誉楼”)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一案,作出了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案件背景
2025年1月23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食用农产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时,对玉琢信誉楼销售的芒果(购进日期:2025年1月22日)进行了抽样检验。经专业机构检测,该批次芒果的噻嗪酮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
违法事实认定
经调查核实,玉琢信誉楼销售上述不合格芒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依据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玉琢信誉楼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经过深入调查,发现玉琢信誉楼在采购该批次芒果时,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保存了相关凭证。同时,该公司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鉴于玉琢信誉楼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免予处罚的法定条件,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了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后续监管措施
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秩序。
结语
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一如既往地坚守食品安全防线,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噻嗪酮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环境污染:噻嗪酮作为农田杀虫剂大面积喷洒,会造成土壤和水体污染。其对光和热较稳定,进入环境后难以分解,可能通过雨水进入水环境,造成污染迁移和扩散。
- 农药残留:长期使用噻嗪酮会导致其在作物上残留,可能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例如,1996年日本Shinano河流的检测中,稻米耕田附近的4处样品点均检测到噻嗪酮,平均质量浓度在12-20ng/L之间。
- 人体健康风险
- 亚慢性毒性
- :长期接触被噻嗪酮污染的水源和食物,可能引起亚慢性毒性,车间生产工人长期暴露后可能出现肱二头肌神经反射异常等亚慢性神经系统中毒症状。
- 急性毒性
- :噻嗪酮的急性毒性较低,但误服可能导致中毒,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严重中毒可能导致电解质紊乱、昏迷甚至死亡。
- 生态影响:噻嗪酮对非靶标生物(如水生生物)也有一定毒性。例如,鲤鱼的LC50(48小时)为2.7mg/L,水蚤的LC50(3小时)为50.6mg/L。
- 国际贸易限制:由于噻嗪酮在茶叶中的残留问题,欧盟已撤销其登记,并设定了严格的限量标准(0.05mg/kg)。这表明噻嗪酮的残留问题已引起国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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