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细化落实市委市政府“1543”工作体系,加快构建杭州特色现代金融体系,根据《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511”凤凰计划实施方案》(杭科创管〔2024〕12号),现开展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511”凤凰计划第三批“新苗企业”的征集工作,有关流程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5日
二、征集条件
申报“511”凤凰计划“新苗企业”的主体为实际注册地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规划范围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近3年无违法纪录,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
(二)国内装备首(台)套企业(含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
(三)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四)省级以上“隐形冠军”企业;
(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六)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七)双软企业或重点软件企业;
(八)企业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市级以上专利奖、科技进步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
(九)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15%,或者最近3年营业收入年均500万以上或累计达到1500万以上;或者最近3年净利润年均150万或累计不低于500万;或者最近一轮融资估值达到1亿人民币以上的;
(十)最近3年研发费用投入年均在300万以上或累计达到1000万以上的。
三、征集流程
(一)入库企业申报。项目申报原则上每年2次,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报的原则。相关企业对照申报条件,按要求填写《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511”凤凰计划“新苗企业”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报送紫金港科技城管理局、未来科技城管理局、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局初审,已入库企业不重复申报。
(二)初审推荐。三城管理局负责“新苗企业”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结合企业发展情况、区域产业导向、企业运营规范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报大走廊管委会。
(三)组织评审。大走廊管委会组织投资机构、券商、银行、法律、会计、科技等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从优确定“新苗企业”入库名单。评审结果经会议研究、对外公示等程序后公布。
四、征集材料
(一)企业对照申报条件,按要求填写《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511”凤凰计划“新苗企业”申报表》。
(二)附件材料。需提供项目申报书中涉及的符合申报条件佐证材料、公司介绍书(商业计划书等)、公司近3年财务报表。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提供PDF版电子文档(电子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一致)。按程序报送至注册地所在科技城。
咨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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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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