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回。
就这样,专案组将唐文章、谭介锦、李贝空三人带到警局, 经过与三个受害人的调查消息的汇总得知,三人都曾经有过逛妓院嫖娼的行为。专案组于是就判断三人的生活轨迹中的结合点就是妓院,换句话说,他们的行踪之所以被女盗所知,应该是与此有关的。
接着又让三人辨认这个叫车文艳的女子是不是作案人,可问题是,唐文章说“就是这个女人”,而谭介锦则说“不像”,另一个李贝空则无法确定,三个人看法完全不一致让警方十分意外。
专案组就想让受害人和嫌疑女子直接接触,不想陈引娣再次前来公安局报告,说她已经回想起那个“似曾相识”的女子是谁,这个女子是她有一次去看望居住在南市大境阁康乐里的姐姐时,在弄堂口偶然遇到的。当时那女子正好坐着一辆黑色雪佛兰轿车从外面开到弄堂口,开车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该男子还为坐车的女子拉开车门,女子下车后两人握手道别。
专案组立即带着陈引娣赶往康乐里调查,周围的邻居一听外貌描述,就说这个女的好像名叫“阿丽”,住在该弄17号前客堂楼上。陈引娣这个时候又对警察表示,他前几天看见的那个提着“杭州篮”买菜的女人跟“阿丽”不是同一人,她俩就是长得很像,区别就是“阿丽”长的很白。
专案组于是当即兵分两路,一路传讯车文艳,与其当面接触,了解其最近的活动情况,另一路去调查“阿丽”其人。两路的调查结果很快反馈回来,车文艳没有作案时间,而“阿丽”确有其人,但此刻已经失踪。
“阿丽”租当时该弄17号刘家前客堂二楼,当时租房不签合同,房东对租客的来历并不了解,入住后自称“阿丽”,房东和邻居也就这样称呼她。该女从不拖欠房租,逢年过节还会给房东送一份礼物,所以房东一家对她颇有好感。至于“阿丽”是干什么的,自然和他无干,可让房东奇怪的是,阿丽的的作息时间也是一天一个样,没有规律可循,可自1948年底搬离后,没人知道她的去向。
至于逛妓院的事情,唐文章先后找过三个小姐,分别是“顺风香”的一对双胞胎姐妹,姐姐称“大香”,妹妹称“小香”。后来唐文章又迷上了一个叫“春燕欢”小姐,而且还给她包了下来,这种关系一直维持到去年11月唐文章查出患了梅毒。
“大众盒厂”老板谭介锦,他包的小姐本名叫颜俊萍,艺名“小诗仙”。后来因为被人发现,谭介锦也只好放弃。李贝空的想好是“东阁飞仙”的小姐,二人的关系持续了一年多。
于是,专案组决定据此展开调查,“春燕欢”、“小诗仙”、“东阁飞仙”三女,应该说三女不可能是直接对三个受害抢劫的“巾帼团”成员,很有可能的是,是三个人向其他人提供了唐文章、谭介锦、李贝空三人的情况,然后,指使他人作案。
鉴于作案者是女性,根据小姐们的交往圈子,那三个打着“巾帼团”旗号的女案犯,很有可能也是小姐,或者曾经从事过这一行。为便于开展工作,专案组向领导要求增派了两名女警。
专案组长宋宝道开始了解那三家妓院老板的基本情况——
“莺燕院”的老板名叫周金凤,江苏盐城人氏,其夫系粪把头,夫妇俩均是青帮分子,“群芳馆”的老板名叫刘仙莲,“一贯道”骨干,其夫原是“黄道会”成员,已于抗战后病死。“妙香阁”的老板名叫戚妙香,未婚,以前当过国民党警察局的女警察,系国民党员,宋宝道派了三名刑警前往三妓院管辖地黄浦分局,并传讯周金凤、刘仙莲、戚妙香进行问询,话题主要是那三个小姐问题。这里要指出的是,当时妓院还是合法经营。
从三个老板分别陈述的情况来看,“春燕欢”、“小诗仙”、“东阁飞仙”都有涉案疑点,她们三人不但互相认识,而且来自同一个地方——浦东奉贤,是由同一个人叫沈王廷介绍给三家妓院的。那人名叫沈王廷,而此时沈王廷已经病亡。
三个来自同一地方的女子,跟三个互不相识的嫖客打得火热,熟知三男的相关信息,然后,这三个嫖客遭到了抢劫,损失甚大。据此推论,“巾帼团”实施抢劫犯罪的信息来源,只能是这三个小姐。但三人并不具备策划作案的现实条件。
专案组认为最大的可能就是,三个小姐向“巾帼团”提供了三个受害人的相关信息,但仅限于她们所知晓的三嫖客的财产情况、家庭住址、从事职业、家庭成员等,至于他们日常活动,则因已经断绝交往毫不知情。“巾帼团”则开始对三人进行进行调查,查摸到他们的活动规律后下手作案。
6月16日,戚妙香被派出所传唤。专案组长宋宝道告诉她,“妙香阁”已在警方的严密监控之中,你不必干涉她的任何行动,有什么情况,比如她要外出、收到信件电报、接听电话等等,只要随时向大门对面烟纸店柜台上送张纸条报告就行了。按照我们说的去办,将来处理你的历史问题时可以作为立功行为予以考虑。
当天午后,最近一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东阁飞仙”忽然出门了,女警裘宝瑛随后暗中尾随,“东阁飞仙”进了相隔五六十米的妓院“群芳馆”,入内逗留了五六分钟后出来后又返回“妙香阁”。裘宝瑛尾随“东阁飞仙”返回“妙香阁”,警察许仁俊则守候在“群芳馆”前。片刻,只见“小诗仙”匆匆出门,步行数十米,进了另一家妓院“莺燕院”。
许仁俊在门外守候,这时,另一刑警龚滔骑着自行车赶来配合。十来分钟后,“小诗仙”、“春燕欢”双双出门,出了会乐里后叫了一辆三轮车,沿四马路往西而去。许仁俊、龚滔随即上了自行车,两人这一跟,一直跟到大西路,进了一条名唤“明华坊”的弄堂,见二人叩开了19号的大门。在里面停留十来分钟后,两人出门,在大西路上叫了两辆黄包车,一人上了一辆,返回四马路会乐里。明华坊19号随即被专案组监控。稍后,“小诗仙”、“春燕欢”、“东阁飞仙”即被专案组拘捕。三人在警方问询下坦白了一切。
原来 “小诗仙”、“春燕欢”、“东阁飞仙”,与直接进行抢劫作案的女盗祝小年、南好花、钱菊芬都是父母双亡的孤儿,童年时被当时活跃在浦东的一个江湖上人称“飞天啸”的杂耍班班主徐永蓝收养,进行严酷的训练,企图把她们打造成“角儿”。抗战爆发后,没法儿正常运营下去,只好散伙。于是便把班子里六个十二岁至十八岁的女孩儿托付给师父沈王廷。
沈王廷则把“小诗仙”、“春燕欢”、“东阁飞仙”卖入了妓院,此后,原“陆家班”的六个女孩儿就分别成了戏子和小姐。这样到了抗战胜利后的第二年,“陆家班”的班主病死了,戏班子只好解散。祝小年、南好花、钱菊芬姐儿三个没有其他谋生手段,只好去老城隍庙批了些梨膏糖,开了家只有一个门面的小店铺,出售糖果、香烟之类,赚一些小钱谋生。有时生意不好,手头拮据,揭不开锅,就向三个小姐妹求助。
可祝小年、南好花、钱菊芬三人总花三个好姐妹的卖身钱也不好意思,于是六人就打算联手抢劫嫖客,于是六个人仿效小说中的情节,给自己这个团伙起了个名字——“巾帼团”,还佯称系双枪王八妹的卫士,以增加威慑力。
祝小年三人学的是杂耍和刀马旦,练过武功,在同龄女子中算得上“身手不凡”,胆子又大,打定主意后,即用三个小姐提供的活动经费着手准备:一面轮流监视三个目标,一面准备匕首,又从道具行(即戏剧用品商店)购买了演现代戏所用的道具手枪,还自己动手绣制了“巾帼团”的丝帕。作案时间是经过精心考虑的,选在5月27日上海解放当天。
为的是利用解放伊始社会混乱作掩护。全部作案过程包括赃物的选择、抛弃等,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作案机会的选择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她们对三个目标跟踪时,伺机决定几时动手,这种不确定性对于苦主来说更加突然,保证了她们的作案成功率。
最终三人被一网打尽,赃物、赃款和作案工具也一并缴获。到案后,三女盗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1949年9月3日,上海市军管会对该案进行了宣判,分别判处祝小年、南好花、钱菊芬三人无期徒刑,三个小姐颜俊萍、彭维珍、桑茂盛分别获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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