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已获一审胜诉,投资者可索赔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提示,兴源环境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已有一审胜诉判例,受损的投资者切勿错过申请索赔机会。
于婷婷律师表示,在2017年4月25日—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且亏损,并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即可申请赔偿。
2024年1月8日,兴源环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在2023年7月12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因此投资者可申请索赔。
经调查,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第六十六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及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因此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