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原来户籍在农村,就有可能被重新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五月一日开始实施,新法不再以农村户籍作为认定成员的必要条件。
如果你目前虽然是城镇户籍,但如果是从农村出来的,曾经户籍在农村,并且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时候分到了土地(土地确权证上有名字),那就有很大可能重新被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而可以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权益。
除了公务员明确丧失成员资格,事业单位和国企人员能否成为成员,还要看所属地人大的具体规定。还有一个问题是,有些政府部门线上回复民众疑问,说法律不溯及既往,原来没有被认定的人员新法施行后也不会被重新认定。
这种回复是错误的,大家可以看看这个划线部分,说的很明确,有了新法就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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