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同塔省第十届人民议会(2021-2026年)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并开展了其职权范围内的人事工作。
据此,同塔省人民议会会议以100%出席代表的同意票数,选举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代理主席陈志光先生担任同塔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任期2021-2026年。
同塔省委常务副书记、人民议会主席潘文胜在会上讲话。
陈志光先生在新的岗位上感谢省委常委、同塔省委常委和同塔省人民议会代表的信任和选举;同时,他承诺,作为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他将尽一切努力,与同塔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团结一致,有效落实省委的各项决议和结论以及同塔省人民议会的各项决议,推动同塔省进一步发展。
同塔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陈志光希望继续得到各级、各部门人民议会代表的支持和监督,共同克服一切困难和挑战,朝着发展经济社会、改善人民生活的目标迈进,带领同塔省——粉红莲花之乡不断取得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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