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陇东学院2025年招聘硕士研究生24人公告
(二)陇东学院2025年招聘高层次人才50人公告
(一)陇东学院2025年招聘硕士研究生24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通知》(甘组通字〔2024〕54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精神,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学历层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专业院校范围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为《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所列的42所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范围为《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所列433个学科。
4.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年龄为199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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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陇东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列表(第一期)》所需的专业等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应聘报名的考生,需下载填写《陇东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都需填写),附个人简历,压缩至一个文件,邮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岗位代码(例:张三+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LDJQ20250101),投递至指定报名邮箱:ldxyrsc413@126.com。为确保我校收到报名邮件,请应聘人员投递报名邮件后,务必及时电话联系学校人事处工作人员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注意事项: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与毕业证上的信息一致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毕业院校、年龄、学科背景、工作经历等信息。
1.资格初审的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5月1日。将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附件1)中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我校人事处工作人员将在资格初审时间内,将资格初审结果通知考生。初审未通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扫描成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初审。
(1)《陇东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报名表》(附件2)及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电子版);
(5)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审查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关注陇东学院校园网公告,有关信息以网页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证明)原件。
本人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综合考核
(一)考核时间。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关注陇东学院校园网公告,有关信息以网页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1.考核内容: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学科背景、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个人技能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判。其中,由学校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考核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考核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学校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备案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备案,待省厅备案通过后正式聘用。经审批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由学校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未尽事宜由陇东学院人事处解释。
人事处咨询电话:0934-8658685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4-8658596
陇东学院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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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陇东学院2025年招聘高层次人才50人公告
陇东学院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地处甘肃省庆阳市。2022-2023年被教育部列为华东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对口支援高校。2024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教职工1284人,其中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人员507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50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优秀专家、领军人才、人才工程、“园丁奖”和“成才奖”等获得者54人。学校现有生物科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南梁精神概论和普通动物学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学校建有中国史、生物学、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作物学5个省级重点学科,甘肃省陇东生物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甘肃省陇东油气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陇东学院以优厚待遇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50名,现将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三)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四)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须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人才层次及待遇
(一)引进人才层次
(二)引进待遇
1.进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各项待遇和学校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
2.按《陇东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2025版)》兑现安家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学校发放的安家补贴中含“陇原人才服务卡”专项补贴)。
3.低职高聘。上岗后3年内,按照我校相关规定享受校内低职高聘待遇,3年后不再低职高聘。
4.在未办理完成入职手续前,可与学校“预签约”,对已取得博士学位且已经在我校工作的发放临聘工资。
5.发给住房补贴。未享受学校公寓住房的新引进博士,每月按《陇东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2025版)》规定标准发放住房补贴,自聘用起连续发放3年,3年后不再发放。
6.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医保办理、税收政策、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收景点门票、机场服务、金融服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三、招聘专业及计划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采取邮件方式报名,填写《陇东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科研成果等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投递至人事处邮箱renshike8658630@163.com。邮件名称以“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命名,如:张三+博士+某某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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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以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和来校复审事宜。审核通过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到人事处复审,复审通过人员将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能力(试讲、实验技能、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两方面,由学校人事处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具体实施。
(四)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备案及聘用
1.体检。体检在三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学校与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师德师风表现实行 “一票否决”,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审批。学校将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不予审批聘用。
5.备案及聘用。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并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
学校人事处电话: 0934-8658685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 0934-8658596
人事处邮箱:renshike86586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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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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