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女士在贵阳市未来方舟经营着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去年九月份,店里来了一名客人,对方豪爽的租下了一台价值六十多万的红旗轿车,可这车租出去了就没再还回来。
3月27号上午,记者在未来方舟小区见到了愁容满面的谢女士。因为生意遭遇了一系列的变故,目前她的车行已经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了。说起半年前发生的这个事儿,谢女士就气不打一处来。
谢女士:这台车他就开到盘州那边去了。突然有一天,9月30号的时候他就联系我,说让我给他看一下GPS。我说为什么要看GPS?他说车被朋友开走了,他借给朋友了。
三天租期已经过了,对方却迟迟没有还车,这本就让谢女士心生疑虑了。9月30号这天接到对方打来的电话之后,谢女士彻底慌了神。因为熊某说,他租下的那辆红旗车已经被他一个姓周的朋友开走了。
谢女士:他做这个事情对我们是非常大的损失,对于他来说是零成本的。行业内有一个说法叫“枪手”,就是他来把车租走,他自己叙述说转租给谁谁谁,在法律上就不属于刑事责任了,我觉得他们特别懂这个东西,来规避法律责任。
那么,车行遭遇了这样的租车纠纷,谢女士究竟该如何为自己维权呢?记者咨询了律师。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张宏伟 :如果说公安机关在立案之后,侦查排除对方没有非法占有,这样的主观目的的话,那这个案子就有可能归于民事法律关系去进行调整。
对于此事后续如何处理,张律师也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张宏伟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这个事情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当事人却认为还是构成的话,她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立案的监督程序。通过检察院的外部监督,督促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刑事案件的追究。
来源: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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