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临近清明、“五一”,气温回升、天干物燥,上坟祭祀、春耕生产、进山游玩、林区施工生产等用火高峰“四峰叠加”,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森林防火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2025年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旧店镇、大泽山镇、店子镇、李园街道、东阁街道、云山镇、古岘镇等镇街所有山林区域划为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实行封山管理(景区开放区域除外)。在全市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
1.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2.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
3.炼山、烧荒、烧秸秆、烧田埂草、烧果品袋、焚烧垃圾、乱倒炉灰渣;
4.野炊、烧蜂、吸烟、烧烤食物、烧火取暖、点火把照明、电击野兔;
5.在林内山神庙、土地庙、佛龛等民间场所祭祀用火;
6.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7.电焊、电气焊、切割机作业、爆破作业等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安全无小事。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烧毁他人林木要承担赔偿责任,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
2014年4月5日,青岛居民孙某某回乡祭祖烧纸,导致即墨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笔架山发生森林火灾,以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2020年4月29日,平度市旧店镇口子村村民张某某等3人,因祭祖烧纸引发山林火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年4月19日,崂山区居民李某某因丢弃烟头引发青岛三标山山火,以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请大家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若发现他人在林区吸烟、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请及时进行劝诫;若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2119,及时准确报告火情信息,为扑救火灾争取宝贵时间。让我们共同携手,以实际行动同守青山绿水、共护美丽家园!
平度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3月22日
小编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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