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药监局
近日,山东药监局发布了处罚通知,青岛金峰制药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环磷腺苷注射液被罚没137万。
行政相对人名称:青岛金峰制药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药监药处罚〔2025〕Y1号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药品
违法事实:青岛金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环磷腺苷注射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98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没收环磷腺苷注射液64256支
没收违法所得176226.69元
罚款1198155.72元
罚没合计1374382.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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