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卫健委与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湖北省长期处方用药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长处方用药范围及管理细则,以进一步加强湖北省长期处方管理,推动长期处方工作落地落实,满足慢性病患者的长期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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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核心要点速览
长期处方管理要求细化
医疗机构要对开具、调剂长期处方的医师、药师强化管理与培训,严格遵循长期处方管理规定。可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开具长期处方,一般为4周以内用量,最长不超过12周(以处方用法用量计,不得超说明书剂量给药)。鼓励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以及国家医保目录药品,开具未纳入医保目录的长期处方药品需告知患者,获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开具。
医疗机构需在 HIS 系统对长期处方用药范围药品进行属性标记,便于医生识别。完善信息系统处方分类,用于统计分析长期处方使用情况并开展专项点评。对超过 2 周处方量的处方标注 “长期”,提醒医师谨慎评估。有前置审方系统的机构,要将长期处方纳入审方规则。
医疗机构需加强对患者的安全告知和用药教育,在病历记录并让患者签名确认,定期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与随访,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与依从性。
医保结算与政策衔接
医保部门与经办机构需构建适应长期处方管理的结算制度,支付合规药品费用,让参保患者按规定享受待遇。
各地在制定区域总额预算管理时应当充分考虑长期处方因素,做好长期处方费用支付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及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等保障政策的衔接。要将长期处方管理纳入医药定点机构协议管理范围,加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引导医药定点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适宜的长期处方服务。
明确动态调整机制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病种和药品进行拓展,经与当地医保部门就病种、用药范围、处方量等进行协商后可按长期处方开具。长期处方用药范围下一次调整前,在本通知确定的长期处方适用疾病病种范围内,上市满5年或降价后月均治疗费用低于5000元的用药品种,医疗机构可考虑纳入拓展范围。拓展的病种和药品,以及执行情况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保部门,并逐级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医保局根据监测情况对长期处方适用疾病病种和用药范围进行动态调整。
另外,各地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绩效考核等为由影响长期处方的开具,长期处方产生的药品费用不纳入门诊次均费用、门诊药品次均费用考核,其他监督、考核工作也应当视情况将长期处方进行单独管理。
长期处方用药范围明确
《通知》中公布的《湖北省长期处方用药范围(2025年版)》,涵盖西药10类、中成药5类,涉及慢性病管理的核心品种。
西药:覆盖 10 类疾病系统
1.心脑血管疾病:脑卒中冠心病、高血压、脑血管后遗症、慢性心力衰竭、血脂异常、动脉粥样硬化、心律失常 <含抗凝> 、肺动脉高压)。如利尿药、β 受体拮抗药等。
2.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间质纤维化。如 β2 受体激动药、M 胆碱能受体拮抗药等,新增茚达特罗、格隆溴铵等。
3.内分泌疾病:糖尿病、糖尿病周围神经病、糖尿病肾病、甲状腺功能减退、垂体功能减退、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如磺酰脲类促胰岛素分泌药、双胍类等,新增米格列奈、多种 DPP - 4 抑制药及 GLP - 1 激动药等。
4.慢性肾脏疾病:肾性贫血、肾性骨病、尿酸性肾病、慢性肾衰竭(3~4期)、IgA肾病、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慢性间质性肾炎、肾小管酸中毒。如抗贫血药、维生素 D 及其类似物等,新增罗沙司他、多种免疫抑制剂等。
5.骨骼疾病:关节病、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骨质疏松、痛风。如非甾体抗炎药、关节软骨保护药等,新增多种非甾体抗炎药、改善病情抗风湿药等。
6.神经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癫痫。如胆碱酯酶抑制药、复方左旋多巴等。
7.泌尿生殖系统:慢性前列腺疾病。如 α1 受体拮抗药、5α—还原酶抑制药等,新增萘哌地尔、度他雄胺等。
8.精神障碍疾病。包括各类抗抑郁药、抗焦虑药等,新增西酞普兰、阿戈美拉汀等。
9.癌症:恶性肿瘤。涵盖恶性肿瘤的免疫调节药、内分泌治疗药物等。新增来那度胺、他莫昔芬、埃克替尼等。
10.其他:慢性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慢性便秘。新增乳果糖、利那洛肽、艾曲泊帕等。
中成药:涵盖内科、外科、妇科、眼科、骨伤科用药。
1.内科用药,如玉屏风颗粒、金芪降糖片等;
2.外科用药,如双石通淋胶囊、内消瘰疬丸等;
3.妇科用药,如乳癖消颗粒、桂枝茯苓丸等;
4.眼科用药,如复方血栓通胶囊;
5.骨伤科用药,如消痛贴膏、颈复康颗粒等。
目录以慢病常用药为主,强调“优先使用基药、集采品种和医保目录药品”,非医保药品需患者知情同意后方可开具。
对药店药师工作的影响
客流减少:患者凭借长期处方可一次性获取足量药品,以往因医院药房缺药而到药店外购的情况减少。像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常用药多为集采品种,医院不仅配备充足,价格还低廉,患者更愿意直接从医院取药,这直接导致药店相关慢性病药品的客流量下降。
高毛销售受冲击:政策要求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开具非医保药品需患者同意,这使得非医保药的处方外流受限,药店高价高毛利品种的销售受到冲击,利润空间被压缩。
专业化服务能力是核心竞争力
提升附加值与拓展业务:患者购药频率因长处方降低,单次购药量集中于医疗机构。药店药师需要提升患者单次购药的附加值,例如提供更专业的用药咨询、健康监测服务等。同时,可考虑拓展新的品类,如健康保健产品、家用医疗器械等,或者开展上门送药、药事服务指导等业务来维持收入。
专业药学服务能力:政策强调药师参与长期处方审核与患者教育。药店药师若缺乏专业药学服务能力,将难以在处方外流体系中立足。因此,药师要加强对长期处方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处方审核能力,准确识别潜在的用药风险;还要提升对患者的用药教育水平,包括药品正确服用方法、不良反应监测等,为患者提供全面、专业的药学服务。
药师能力升级要点
建立慢病档案:对长期处方患者进行跟踪管理,记录用药反应、不良反应;
强化患者教育:针对12周用药周期,设计分阶段的用药提醒、复诊提示服务;
提升处方审核能力:熟悉长处方目录内药物的相互作用、禁忌证(如抗凝药与中成药的配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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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仅供药学相关专业人员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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