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促进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履行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消费环境,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直播电子商务管理服务规范》,于3月17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适用于采用网络直播方式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商家、主播、MCN机构等责任与义务都有明确规定。该标准规定了直播营销平台应具备的资质、经营条件及合规性基本要求,规定了其应对商家和直播主体入驻及退出、用户以及直播主体账号的管理和服务要求,规定了其应对消费者隐私保护、交易及售后服务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并明确了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子商务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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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子商务管理服务规范》
内容来源:市说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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