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酒泉市委批准,酒泉市纪委监委对酒泉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乔天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乔天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券,长期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帮助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和报销;违反工作纪律,不按程序处置国有资产;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本单位账户资金,通过虚增工程量套取并侵吞公款;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结算、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乔天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酒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酒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乔天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乔天举,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甘肃玉门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2024年12月,乔天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酒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995年7月—1999年10月,在甘肃省玉门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1999年10月—2002年7月,任甘肃省玉门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2002年7月—2004年1月,任甘肃省玉门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04年1月—2009年12月,任甘肃省玉门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局局长(正科级)。
2009年12月—2015年11月,任甘肃省玉门市交通局局长。
2015年11月—2016年9月,任甘肃省玉门市老市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兼交通局局长(副县级)。
2016年9月,任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21年3月—2024年7月,任酒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来源丨啄木鸟、百度百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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