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期(妊娠及产后)精神障碍很常见。约15-20%的孕产妇经历抑郁/焦虑,20%的产后抑郁患者实际属于双相谱系障碍。此外,许多人在怀孕前就患有精神疾病,并且在怀孕或计划怀孕时已经在服用精神药物。
孕期治疗的目标是在有效控制母体精神症状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药物种类与剂量。在此,我们提供了一些关于围产期用药的一般指导原则。
1.为所有育龄期患者开药时,均需评估妊娠风险
约50%的妊娠为意外怀孕。提前告知药物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可避免患者因突然发现怀孕而擅自停药。
2. 尽可能在孕前调整用药
将孕期安全性数据有限的新药替换为安全性更明确的老药,需在孕前完成,这样可以减少胎儿暴露于多种药物及母体病情波动的风险。
3. 确保孕前至少3个月精神状况稳定
虽然这有点难,但它可以降低孕期复发风险,避免胎儿暴露于未控制的精神疾病负面影响。
4. 尽量避免多药联用
处方时要精简用药,定期评估每种药物的必要性,尤其警惕同类药物叠加(如联用两种抗抑郁药/抗精神病药)。
5. 禁用丙戊酸钠
丙戊酸钠是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常用的心境稳定剂,该药为明确致畸剂,所有剂量均增加畸形风险(剂量>1450mg/日时致畸率达25%),且与子代智商下降显著相关。
6. 最大化非药物治疗
在任何时候,尤其是围产期,我们都希望最大限度地使用循证非药物治疗,如心理治疗。即使患者需要通过药物才能有效控制病情,非药物治疗也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药物的数量和剂量,提高治疗效果。
7. 警惕未控精神疾病对母婴的双重风险
未经治疗/治疗不足的围产期抑郁与早产、低出生体重、母婴依恋障碍及子代精神疾病风险增加相关。
8. 切勿擅自停药,需专业指导
突然停药可能导致复发,对胎儿来说是暴露于疾病。此外,停药还可能导致戒断反应(如苯二氮䓬类药物)或令人不快的症状(如抗抑郁药)。
9. 用药决策需权衡「风险-风险」
围产期知情同意应包含:胎儿药物暴露风险、母体疾病风险及替代治疗的利弊分析。
10. 以患者为中心的团队协作
除了与患者共同决策并为其提供支持外,还应让家庭成员参与进来并与其他医疗服务提供者沟通。对伴侣和/或家庭成员进行有关治疗利弊以及复发预警症状的教育非常重要。与产科和儿科团队紧密沟通,最大限度地避免患者因信息矛盾而产生困惑。
关键提示
平衡原则:母体健康与胎儿安全需动态权衡,避免因过度谨慎导致疾病失控。
个体化方案:基于症状严重度、药物安全性数据及患者偏好制定治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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