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 4)建设内容及规模: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新挖导洪沟6.6公里,边坡采用格宾土石笼袋防护: 按100年一遇洪水标准新建堤防及堤顶硬化6.6公里:新建穿堤涵闸等。 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9个月
中标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24532935元(其中勘察设计费:6798276.20元;工程施工费:117734658.80元;工程施工费费率:99.8%)。
近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5-03-07
神星镇市头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于2025年2月2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你村集体土地9.592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3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9.5925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市头村地;南至:市头村地;西至:谒山村地;北至:市头村地)
(三)用途:用于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
满城镇谒山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于2025年2月2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你村集体土地7.959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3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7.9593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谒山村地;南至:陶家佐村地;西至:谒山村地;北至:市头村地)
(三)用途:用于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
满城镇韩家佐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于2025年2月2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你村集体土地3.521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3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5219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东至:韩家佐村地;南至:李家佐村地;西至:陶家佐村地;北至:谒山村地)
(三)用途:用于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
满城镇李家佐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于2025年2月2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你村集体土地7.164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3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7.1648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李家佐村地;南至:杨家佐村地;西至:李家佐村地;北至:陶家佐村地)
(三)用途:用于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
满城镇陶家佐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于2025年2月2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你村集体土地4.795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3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4.7954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韩家佐村地;南至:李家佐村地;西至:陶家佐村地;北至:谒山村地)
(三)用途:用于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
满城镇韩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于2025年2月2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你村集体土地0.445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3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4450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东至:杨家佐村地;南至:杨家佐村地;西至:韩家庄村地;北至:杨家佐村地)
(三)用途:用于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
满城镇柳家佐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于2025年2月2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你村集体土地5.362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3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5.3625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杨家佐村地;南至:韩家庄村地;西至:柳家佐村地;北至:李家佐村地)
(三)用途:用于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
满城镇杨家佐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于2025年2月2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你村集体土地3.870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3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8705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杨家佐村地;南至:韩家庄村地;西至:柳家佐村地;北至:李家佐村地)
(三)用途:用于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
拓展资料:
关于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2-24 15:56
冀政转征函〔2025〕13号
保定市人民政府:
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函〔2025〕80号文下达批复。现将该工程建设用地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40.0861公顷(其中耕地32.5569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28.6291公顷)、未利用地0.1231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2.5027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2.7119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作为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供地文件或签订有偿使用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二、你市政府要依法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市政府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你市人民政府要落实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方案,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
四、你市政府要督促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或变更登记。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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