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讯 3月4日消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处罚信息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承保异地雇主责任险业务,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6万元。
同时,傅萍萍(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因业务数据不真实,受到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杨涌(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公司副经理),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陈松杰(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车险部总经理助理),因业务数据不真实,受到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张志国(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鄞州支公司经理),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受到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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