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维港环保科技(01845)发布公告,自2025年3月5日起,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志峰已辞任,原因是需要投入更多时间于其他个人事务及事业承诺。杨志峰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没有其他需提请联交所或公司股东关注的事项。
同时,公告提到,迟维君已被委任为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三年,年度董事酬金为24万港元。迟维君在金融领域拥有超过35年的经验,曾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行长等职务,且现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此后,董事会将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符合相关上市规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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