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1/c5238560/content.html
汇算清缴的定义与计算公式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汇总综合所得收入,减除各项扣除和捐赠后,计算实际应纳税额,与已预缴税额对比,确定应退或应补税额。
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办理时间
汇算清缴应在纳税年度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完成。
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 预缴税额与应纳税额一致。
● 需补税但综合所得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
● 需补税金额不超过规定金额。
● 符合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 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
● 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且不符合免申报条件。
● 因所得项目错误或无扣缴义务人导致少申报。
纳税人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填报或补充下列扣除
● 减除费用六万元;
● 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纳税人填报本条第二项至第五项扣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留存或者提供有关证据资料。
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行办理、通过单位代为办理或委托第三方办理。
优先通过个税APP或网站办理,也可邮寄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欢迎咨询,了解更多
行业资讯|政策干货
异业合作|咨询问答
编辑|人事人 图文素材|源于网络(侵权删)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