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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海口公安发布警情通报:1月18日,郑某某(男,58岁)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在海口挑选演员期间,以指导舞蹈动作为由,对参加排练的女性未成年人进行猥亵。接报警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于1月17日将郑某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郑某某被捕后,有多位演员在网络上曝光被其侵害的经历,相关话题冲上热搜第一。
据悉,郑某峰于2019年曾投资并拍摄喜剧奇幻电影《猪八戒·传说》并担当主演之一。
2月20日晚,自称该片的参演者的演员阚琳娜发博表示自己在拍摄期间被猥亵:2017年的9月,自己当时刚上初一,去参加郑某某公司面试角色的时候被性骚扰。“昨天他涉嫌猥亵儿童被刑拘的消息传出来之后,我整个人都懵了,过往的种种在我脑子里回放,眼泪也吧嗒吧嗒往下掉。整整八年过去了,他还是死性不改,最终还是因为这种事情进去了,真的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当时我真的是感慨万千,就在网上曝光了当年的事情。”她说。
她说郑某某以删镜头和换角威胁,从此之后,她就有心理阴影,害怕人敲门、打电话。
公开资料显示,郑某峰是江西抚州市黎川县人,身兼导演、编剧、演员、电影出品人、商人等多重身份,曾在2016年由周星驰导演,邓超、罗志祥、张雨绮、林允主演的喜剧电影《美人鱼》中扮演“郑总”一角。
另据企查查公开信息,郑某峰共关联包括南海花仙电影投资发展(海南)有限公司、云海星辰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等公司在内的5家海南企业,另有多家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此前有网传消息称,郑某峰曾参与《美人鱼》投资,并以投资换取出演“郑总”机会。据电影《美人鱼》出品公司以及联合出品公司信息显示,并没有郑某峰名下公司。
针对该传闻,周星驰经纪人陈震宇发布微博辟谣,他表示:“郑某峰投资美人鱼换取角色是虚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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