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对(2024)粤0781民初4917号案的判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案中,江门华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港公司”)成功撤销了广东科尼奥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尼奥公司”)、江门市宏德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德公司”)与关联企业广东侨都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都汇公司”)之间的恶意股权转让行为。然而,案件背后更令人震惊的是,科尼奥公司、宏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旭辉利用其工商联主席身份,省人大代表身份(经核实,张旭辉在省第十三届担任省人大代表,并非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通过复杂操作干扰司法程序,试图逃避巨额债务。
一、案件核心:股权转让“闪电战”与司法程序疑云
1. “一日夺权”的蹊跷操作
根据判决书,科尼奥公司、宏德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通过法院执行程序从华港公司手中强行取回中重开诚公司100%股权,“仅隔一日”,便以4000万元(折价率超44%)将股权转让给关联企业侨都汇公司。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侨都汇公司仅支付0.43%的款项(172万元),其余款项约定两年后支付。法院认定,这一行为构成“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资产”,且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关联关系,主观恶意显著。
2. 张旭辉的“双重身份”:企业控制人与公职角色
张旭辉不仅是科尼奥公司、宏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还担任地方工商联主席。判决书显示,张旭辉名下多套房产被查封,但其通过迅速转移股权、操控关联公司,试图规避债务。更关键的是,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华港公司股权的保全措施被迅速解除,科尼奥公司、宏德公司几乎“无缝衔接”完成股权转让。这一系列操作的时间精准性,不禁让人质疑其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干预司法流程。
二、张旭辉的“权力游戏”:如何编织利益网?
1. 关联公司“接力”转移资产
侨都汇公司成立于2023年10月,其股东广州市灏德斐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文华,同时担任中重开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旭辉通过复杂的股权变更和关联交易,将中重开诚公司股权在科尼奥公司、宏德公司、侨都汇公司之间循环转移,形成“左手倒右手”的利益闭环。
2. 以“公益”之名行逃债之实
张旭辉方辩称,股权转让是为避免中重开诚公司名下土地被政府收回。然而,土地闲置的直接原因是科尼奥公司、宏德公司未履行开发义务,且转让后土地开发仍由关联方控制。所谓“保护公共利益”,实为掩盖转移资产、逃废债务的真实目的。
3. 司法程序中的异常“绿灯”
华港公司曾申请查封中重开诚公司股权,但台山法院(2024)粤0781执异10号裁定书迅速驳回其异议,为股权转让扫清障碍。此外,张旭辉名下房产虽被查封,但其核心资产(如企业股权)早已转移。这种“精准脱身”的操作,是否与其工商联主席身份背后的资源网络有关?
三、社会警示:权力滥用如何侵蚀司法公正?
1. “空壳公司”成逃债工具
科尼奥公司、宏德公司长期无实际经营,社保缴纳人数为零,却频繁参与高额交易。此类“空壳公司”已成为部分企业主转移资产、逃避监管的惯用手段。
2. 司法程序沦为“保护伞”
若企业主利用公职身份影响司法,通过快速执行、解除保全等手段为自身谋利,将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本案中,张旭辉方对法院程序的“熟练运用”,暴露出权力与资本合谋的风险。
3. 市场信用体系面临崩塌
恶意逃债行为若得不到遏制,将导致债权人维权无门,中小投资者信心受挫,最终引发系统性经济风险。
四、公众追问:谁来监督“张旭辉们”?
1. 司法部门:上级法院需对本案上诉进行严格审查,警惕张旭辉方通过拖延战术、舆论施压等手段干扰终审判决。
2. 纪检监察机关:应彻查张旭辉是否利用工商联主席职务干预司法,其名下企业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
3. 社会舆论:公众需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揭露“以权护商”的潜规则,形成“阳光司法”的监督合力。
张旭辉案绝非孤例,而是权力与资本勾结的缩影。*若放任此类行为,法治基石将被蛀空,市场公平将成空谈。我们呼吁:
- 还司法以纯粹,斩断权力干预的黑手;
- 还市场以清明,严惩恶意逃债的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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